雪橇的速度很快,根据苏浩的目测,平均时速大约为七十公里左右。即便是这样,二十二小队从清晨出发,直至黄昏,才在一个背风的山凹里扎营。
到处都是枯死的树枝,只需要花费力气,很容易就能得到足够的柴火。这里有一大块外凸的山岩,还有一幢用巨大原木搭建的屋子。跟着其他队员走进去的时候,苏浩发现地板上有很多裂缝,甚至能够看见枯死的草茎。
“这屋子已经存在了很久。我们也不知道究竟是谁修建的。也许是比我们更早来到这里的雇佣兵,或者是在荒野上流浪的猎人。平时很少有人来这儿,我们也只是暂时当做中途休息站。从木叶镇外出的雇佣兵,基本上都会在这里过夜。你也看到了,这里的木头很烂,其实屋顶已经反复修过好几次,墙壁也加固了不少。这个地方没有主人,但谁也不希望这幢屋子随随便便垮塌。在野外的人,都希望晚上能有个避风挡雨的地方。大家都会尽力维护,以后的人也会用到它。”
中年男肯森是小队里年纪最大的成员,也是公认的队长。当他背对着苏浩发出这番感慨的时候,赖利就站在旁边窃窃私语。
肯森是二十二小队的元老。赖利、何东、维摩尔都是后来相继加入的成员。这也差不多就是雇佣兵之间地位的认可方式。有资格成为队长的人,不是经验丰富,就是战斗力强悍。谁也不会想要一个软蛋当自己的头儿,就算他不能打,至少要在经验方面拥有令人心悦诚服的资本。
晚饭很简单,肉冻煮沸就变成了肉汤,残汤剩饭加上足够的水,再次加热,每条雪橇狗都得到了一份。它们很满足,吃饱以后就蜷缩在木屋角落里休息。在这里,人类和狗永远都是朋友,谁也不会嫌弃谁,相拥而眠也觉得温暖。
雇佣兵们抽签排出值班表,何东站第一班岗。他扛着突击步枪走到外面,赖利和维摩尔打着哈欠钻进了睡袋,肯森和苏浩却没有睡意,两个人坐在火堆前,慢慢聊着天。
“看你的样子,很像是贵族。呵呵!别误会,这可不是故意贬低你的说法。我见过很多像你这样英俊的年轻人,他们要么是家世出身不错,要么就是高等学府毕业,没人会愿意像我们这样在荒野上找饭吃。”
“哦!在你看来,贵族和平民的区别很大吗?”
“至少表面上看是这样。雇佣兵和贵族的区别很大。我们身上又脏又臭,衣服只注重实用性,从不考虑美观之类的问题。贵族则完全不同。他们很喜欢黑暗世界那边流出来的漂亮铠甲,那东西虽然防护性不错,但贵族们更注重眼睛看到的,却往往忽视了铠甲的真正用途。”
苏浩从上衣口袋里摸出香烟,分了一根过去,饶有兴趣地问:“那么你呢?你也想要成为贵族?”
肯森接过香烟,从火堆里随手拿起一截炭火,把烟点燃,吸了一口,目光在烟雾笼罩下显得有些迷离:“谁不想过安静平和的生活?可是有什么办法?这个世界总有穷人和富人之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口袋里总是没钱,这种状况从我爷爷那一辈就开始了。他是个酒鬼,我父亲也是个酒鬼。两个人脾气出奇的像,喝醉以后,不是打女人和孩子,就是去外面跟别人赌钱。小时候我不懂事,不知道妈妈被卖掉意味着什么。我哭闹的时候,父亲总是喂我几口酒,把我灌醉,然后扔到床上去自己睡觉。我的酒瘾就是这么被灌出来的。那时候我两岁,或者三岁。”
“第一次知道贵族和平民之间的概念,是在我七岁那年。我在街上看到一个很漂亮的小女孩,应该是和我差不多同岁吧!很干净,穿得也不错,头发卷卷的,笑起来的样子非常好看。托了我那个酒鬼父亲的福,我一直在贫民窟里晃荡,虽然吃的东西不多,有些营养不良,拳头却很硬,很能打。在那附近,没有孩子是我的对手。说起来好笑,“权力”这种东西从小孩子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初步概念。那女孩似乎是某个男爵小姐,我从未跟她说过话,只是隔着很多人,远远地看着。那时候她总是冲着我笑,冲着我吐舌头……你相信爱情吗?我也不知道这种东西是否真的存在。可那个时候,我是真的很喜欢她。”
“爱情”两个字,使苏浩心脏没来由的一阵紧缩。他本能地转过身,看了看坐在旁边的队长肯森。
这个皮肤黝黑的中年人脸上布满了皱纹,外表要比实际年龄看上去更加显老。夹住香烟的手指关节粗大,布满了老茧,嘴唇有些干裂,头发稀少,甚至露出了秃顶。他出神地盯着摇晃的火焰,眼睛里流露出迷惘,还有对过去岁月的追忆。
“小孩子的想法永远都要比成年人。换句话说,其实就是冲动。”
肯森喷出一大口烟雾,淡淡地说:“我和她之间不可能有什么结果。她完全是出于礼貌才会对我微笑。我也是直到后来,晚上偷空悄悄溜进她的房间,才知道这是事情真相。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我从未考虑过后果,也没有告诉任何人。她已经睡着了,突然醒来,看见我站在床前,想要开口喊叫,却被我用手捂住了嘴。那种感觉真的很奇妙,连我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忽然有种想要彻底占有她的欲望。一个七岁大的孩子强奸了一个小女孩,这种事情说出去恐怕没几个人会相信。然而它真的发生了。她拼命挣扎,我死死捂住她的嘴。到了最后,她不再动弹,我也是爽过以后才发现她已经死了。”
苏浩有些不寒而栗,挪动身子朝火堆靠近了些。
“很可怕不是吗?”
肯森的笑容很是惨淡:“我跑掉了,却忘记这个世界上有种东西叫做监控系统。人们抓住了我的父亲,那个醉鬼被抓的时候酒还没有醒,稀里糊涂就被贵族砍掉了脑袋。警察在街上到处搜寻,我在下水道里躲了好几天,沿着排水口逃到另外一个城市。后面的故事就变得简单,七岁孩子与十七岁年轻人在相貌上区别很大,我回去过一次,人们仍然记得那件事情,却没人认识我。我很想去她的坟前看看,摆上一束鲜花,却最终什么也没有做。”
沉默了几秒钟,苏浩淡淡地问:“然后,你就变成了雇佣兵?”
肯特的香烟已经抽完。他把烟头扔进火堆,看着那缕突然蹿升起来的火苗,平静地点了点头:“这是我唯一的出路。也许你不会相信,我曾经有过离开木叶镇,重新回到帝国内域生活的机会,我没有接受,放弃了……怎么说呢!只有在这里,我才有赎罪的感觉,认为是一种解脱。”
苏浩不知道应该如何评价肯特的过去。也许,只有在这种孤寂寒冷的环境里,他才会偶尔吐露心声。在“过去”这个问题上,恐怕谁也不会比谁干净。即便是苏浩自己,手上也沾染了太多的血。
肯特往火堆里加了几块木柴,火焰变得更加旺盛,温度却没有因此提升多少。也许是光线过于强烈的缘故,苏浩忽然发现对面屋角的雪橇狗睁开了眼睛,仰起头,朝着房门方向不停的张望。
“哒哒哒哒————”
屋外,同时响起了刺耳的枪声,还有何东声嘶力竭的喊叫。
“它们来了,是狼人!都出来帮忙,都******出来啊!”
周围顿时变得嘈杂,苏浩抓起武器迅速冲了出去。赖利和维摩尔差不多同时钻出睡袋,拿起摆在旁边的步枪,肯特的反应要比他们更快,冲出木屋的同时,已经瞄准了远处雪地上一个疯狂接近的黑影,用力扣动了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