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已经四五天时间过去。
动用阴煞之体后所带给江耀的后遗症,有着这几天时间作为缓冲,已经缓解了不少。
行走在阳光底下,被太阳直射到,整个人暖烘烘的,他再也感觉不到丝毫难受。
每天大吃大喝,有着充足的食物作为补充之后,原本看着瘦骨嶙峋的他,身体恢复的很快,虽依旧有些偏瘦,但其身躯已经饱满了许多。
“耀叔,屋内这些电器都还能用,只是偏旧了一些,要全部换掉吗?”
“嗯,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电器也好,大床家具那些东西也好,只要能换的,全部给我换新的。”
“知道了,这些杂事交给我就好。”
……
今日,是江耀乔迁新居的大好日子。
深水埗的那间千尺豪宅,林叔买到手里之后,其实都没怎么住过。
那家伙,既不缺钱,也不缺房,放着悠闲日子不过,却总喜欢跑去一些老旧大厦当管理员。
或许,他是为了能更好的隐藏自己,又或者,他是为了方便自己杀人续命寻找合适的目标。
不管因为什么原因,他买了房子却不住,最终却是便宜了江耀。
真要说起来,这套房子里面该有的东西全部都有,真要手头拮据的话,江耀什么都不用买,直接就可以拎包入住。
不过如今的他,根本不缺这点小钱,能换掉的东西,自然还是直接换新的更合适一些。
有兵仔和他手下的兄弟帮忙,从早上忙到下午四点多钟,整间房子看着已经焕然一新。
给兵仔那帮手下一人一个大红包之后,他们一一开始离去。
至于兵仔,则是留了下来,和江耀一起准备晚餐。乔迁新居,这是喜事,约上几個关系不错的好友过来认认门,吃吃喝喝庆祝一番,这是正常操作。
香江这边的饭菜,口味其实偏向清淡,相对来说,江耀兵仔两人其实更喜欢他们老家的那种钵子菜。
重油,重辣,口味较重的那种,这样的菜进入口中,才比较适合他们的口味。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在老家的时候,母亲袁秀花每天都是早出晚归的,每天的饭菜,都是江耀自己做的。
此刻,仅仅只是做一顿饭而已,自然难不倒他。
一钵鸭子,一钵牛腩,再加上一钵红烧猪蹄,除此之外,各类海鲜也准备了不少。
当然,海鲜这东西,吃的就是一个鲜,肯定以清淡为主,不可能做成浓味道。
“叮铃……”门铃声响起。
兵仔在厨房内看着火候,江耀几步走到门口,将房门打开。
“江先生,恭喜乔迁新居!”门外是程菲儿,这套房子的手续都是她帮江耀弄的,江耀请客吃饭,自然少不了她一份。
给江耀递上礼盒之后,她落落大方走到客厅内那张真皮沙发上坐下。
“报社的事情,找到目标没有?其进度如何?”
“以前没接触过这方面的东西,还在收集资料,罗李林律师事务所方面,我已经辞职了,以后,就要跟着江先生你混口饭吃了。”
“在你们律师事务所,你仅仅只是不起眼的一个普通律师而已,在我这里,你却是最受我信任之人,恭喜你做出了一个明智选择,我敢保证,不管过去多少年,你都绝对不会因为今天这个决定而后悔。”
“希望如此吧,报社那边,我只负责帮你收购,具体的管理,需要你自己物色合适人选。”
“我只负责出钱,其他事情你自己看着办就行。”
……作为自己邀请来的客人,江耀自然不好意思把程菲儿丢在客厅里不管。
他同样坐在沙发上面,与程菲儿有一句没一句的闲扯着。
就前两天,程菲儿就已经答应了江耀的招揽。
这对他来说,确实是个不错的好消息。
在香江,能成为律师之人,绝对不会是什么庸才,就算她不擅长管理公司,但以她的人脉与所处的圈子,有她帮忙,想找到各类精英人才,肯定会简单许多。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江耀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向其抛出橄榄枝。
两人闲扯着同时,门铃声接二连三开始响起。
王腾飞与张方,飞星唱片那边,江耀就邀请了他们两个。
至于警署那边,则是来了三人。军装组那里,江耀的搭档李洪生,两人天天一起巡街,关系还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