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死在靓坤手里之后,他就很少喝酒了,
就算喝,也非常节制。
而飞全则是逢酒必喝,逢喝必多,
也许只有在喝醉之后,
他才能发泄出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痛苦。
至于骆天虹这个人,
喝酒的时候很豪爽。
他喝酒时,每杯必干,来者不拒,
在酒桌上相当大气,
让人不禁怀疑,他是不是千杯不醉?
不过,等喝完散场之后,
外人都走光了,小弟们也都散去,
他才会原形毕露,先是一通狂吐,
然后抱着他的八面汉剑,剑随人走,
来一曲贵妃醉剑,一舞剑器动四方。
这小子喝醉了会耍酒疯,而且还是个武疯子,会使剑的那种。
当时就吓得场子里所有人抱头鼠窜,
谁也不敢靠近……
一边喝啤酒撸串,
一边听他们讲述各自喝酒的糗事,
这让丁瑶很开心,笑得花枝乱颤,
咯咯直笑,仿佛和几人是多年的至交好友,相谈甚欢。
毕竟,极品美女的魅力难以抵挡。
就算明知不会发生什么,
在和丁瑶的相处过程中,至少也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可偏偏就在这时,几声刺耳的口哨声,
传到了苏城寒他们的耳朵里。
是从对面马路上传来的,几个小混混,
头发五颜六色,身上挂着金属链,
正扒在栏杆上,冲着丁瑶拼命地吹口哨。
这刺耳的哨音,吸引了附近许多食客的目光。
事实上,自从丁瑶出现以来,
周围的男人们,无论是吃饭的,还是路过的,就连上菜的小弟,
都会时不时地多瞧她几眼。
这也是人之常情,
毕竟像这么漂亮的女人,
不是随便能见到的。
所以,苏城寒他们对这些火辣的目光,
选择视而不见。
而丁瑶本人,
也已经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
不过,偷瞄美女也就算了,
像对面那小子这样,当众吹口哨挑衅,
那就有点过分了。
本来丁瑶还没在意,
可对面有两个穿着喇叭裤的混小子,
居然当街解下裤带,
对着她做出十分猥琐的动作。
这就太倒人胃口了!丁瑶什么都没说,只是皱了皱眉头,
一脸平静地放下了筷子。
她没有提出要求,
但桌上坐着的四个男人不能容忍了。
虽说和丁瑶是初次相识,这个女人不仅漂亮,
还很识趣,给他们的印象不错,
或者说,丁瑶很擅长给男人留下好印象。
总之不管怎样,这口气咽不下去。
骆天虹眯了眯眼睛,
看了一眼手边的八面汉剑。
其实这小子最单纯,
说不定已经趁着醉意,动了杀心。
大头仔则笑呵呵地说道:
“过了今晚,以后尖沙咀就是城寒哥最大了。”
“这帮小屁孩不知死活,
要是他们知道城寒哥坐在这里,
估计得吓尿了。”
苏城寒则微微一笑,淡淡道:“飞全,你过去打个招呼。赶走就行了!”
飞全一听这话,自然乐意至极。
能够在这么一位大美人面前显摆威风,
那可是荣幸之至。
他艺高人胆大,就这么空着双手,
把外套披在肩上,
晃晃悠悠地朝那小混混走去。
整条鬼街的人,都在关注着他们的举动。
对于飞全一个人过去,
不少人都抱着看热闹的心态。
那小子也很嚣张,看到飞全过来了,
不仅没有丝毫胆怯,
反而还不怀好意地主动围了上去。
在港岛民众丰富的夜生活中,
几乎每隔几分钟,就会出现类似的场景。
而这也是社团生存的重要土壤,
你不想到处受人欺负,就得选择加入社团。你加入的社团越强大,你受人欺负的几率就越小。
反之,也有些人,仗着自己加入了大社团,
就横行霸道,欺负别人,
有时候惹到了不能惹、不该惹的人都不知道。
飞全是从底层小混混混到大哥的,
对街头的这些谈判套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这也是为什么苏城寒让他去解决的原因。
要是换了骆天虹,解决这小子很简单,
可是一会儿就会血流成河,
警察也要来了,酒也自然喝不成了。
大头倒是稳重,但是他这半年做生意太专注了,
无论是外型打扮,还是气质,
都已经更像都市白领而非古惑仔,
让他过去,万一镇不住场面,说不定还会闹笑话。
所以,飞全是最合适的人选。
“喂,你们几个小子,
混哪里的?你们老大呢?”
飞全一开口,气场十足,那蔑视的眼神,那微微上扬的嘴角,
那种满不在乎的洒脱气质,
全身上下,每个细胞都散发着大哥的味道。
这小混混见他如此嚣张,顿时有点慌了。
事实上,会在大街上做出这种没品之事的家伙,
多半也不是什么厉害角色。
“我,我们是洪乐的,
我老大是洪乐阿光!
你听说过没啊?”
一个染着紫色头发的小混混,
鼓起勇气,大声喊道。
在他的世界里,洪乐已经是很厉害的社团了,
而他的老大阿光,是洪乐的草鞋,
光是辈分都能压住很多小混混。
飞全一听,这帮小子居然是洪乐的,
顿时皱起了眉头。
他并不想和洪乐的人打交道,
但是城寒哥既然开口了,他也不可能退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