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安倚在柜台上,看着空无一人的酒肆,又叹了口气。
她的云安酒肆开业三天了,可是一笔生意都没做成。
来来往往的行人都只往店内投来惊奇的目光,却没有一个人愿意踏进来。
她还特意把酒坛搬到店门口,倒上几碗,让酒香飘荡,使劲吆喝,却还是无人光顾。
不应该呀!
她的酿酒手艺在家乡浔阳可是数一数二的,连浔阳知府尝过都赞不绝口。
就算京城人的嘴再刁,总不至于一个客人都没有吧?
这里虽然不是京城最繁华的地段,但往来人口并不少,她租的铺子更是坐北朝南,位置绝不算差。
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呢?
她正百思不得其解,派出去的跑堂终于回来了。
“掌柜的,打听到了!”
火急火燎跑进来的是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子,名唤孟启,生得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可惜家道中落。
虽然他没有明确讲过自己的身世,但沈云安觉得自己猜得八九不离十。
因为遇到他的那天,他锦衣华服,穿金戴玉,对美酒如数家珍,却无家可归。
“快说!”沈云安给他倒了杯水。
孟启气都没喘匀,就道:“咱们这是租到凶铺了!”
沈云安没有接话,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我听四邻说,这个铺子已经一年零三个月没有租出去了,因为闹出过人命。”“出过人命也不至于如此惨淡吧?”
孟启摆摆手:“这个铺子邪门得很,接连出过三次人命。而且,每次新店开张不到半个月,必然出事!因此,这一年多来,没有店家敢接手,也没有客人敢进来。”
沈云安恍然大悟,继而气得把算盘往桌上一拍:“好啊,难怪那个老店主这么爽快地同意了我们的压价。还以为在这寸土寸金的京城捡到便宜了,没想到……老东西呢?找他去!”
沈云安起身就要走,却被孟启一把拉住。
“甭白跑了!我刚去找过,他出远门了,说是去探亲,依我看,他就是知道早晚会被我们识破,躲出去了!他又是孤寡一个,找谁说理去?”
沈云安气得咬牙切齿。
此番来京,她的初衷并不是开酒肆,而是进入尚酝局,为皇家酿酒,凭借自己的独门手艺闯出一片天地,让家族中那些老顽固刮目相看,免得老是催她嫁人。
可是那天她捧着自己精心准备的佳酿,刚走进尚酝局的大门,就被赶了出来:尚酝局不招女子。
后来,她在路上遇到同样不知何去何从的孟启。
孟启很是钦佩她的酿酒技艺。于是在他的怂恿下,她开了这家云安酒肆。
谁知出师不利,竟遇到这种局面!再这样下去,定然血本无归。
本来租店铺、买原料、买酒引的钱就是靠典当孟启的衣裳、玉佩等东西换来的,她现在手头总共也没剩多少银子。
“掌柜的,尝尝我新研制的菜!”
这时,另一男子从后厨出来,手里端着一个汤碗。
这人身长七尺,面容丰朗,是沈云安在来京途中捡到的,名唤李青野,来历不明。
沈云安只知道,他是个江湖中人。
那日她快到京城的时候,在城外山林发现他倒在路旁,昏迷不醒,身上有好几处刀伤。她于是将他塞进自己的马车带入京城,为了给他治伤,她花去了大半盘缠。
因此,他伤好后,为了报答她的救命之恩,自告奋勇地留在酒肆当厨子。
虽然他年纪轻轻,看上去比自己大不了多少,但做饭的手艺着实有两把刷子。
沈云安想,他大概是为了躲避仇家,隐姓埋名过普通人的日子,于是答应收留他。
李青野掀开盖子,一股清香悠悠扑进鼻子。
只见碗里漂着一朵朵面皮做成的梅花。
“这道菜叫梅花汤饼,你们快尝尝怎么样!”
沈云安和孟启一人舀了一勺。
“嗯!”孟启从小在富贵窝里长大,美食鉴赏随口就来,“既有白梅的清香,又有鸡汤的鲜香,啧,似乎……还有一股不易察觉的……檀香?”
“好灵的舌头!”李青野见自己的菜竟能被如此精准地品尝出来,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他将做法细细讲来:“我先将干白梅洗净,加入檀香粉末浸泡,以去其苦涩,再一起揉进面团中,和成面皮,用梅花模具按成一片片梅花状,把花片煮熟沥干,最后浇上熬好的鸡汤,就成啦!”
沈云安听得入迷,不禁感叹:“你是怎么想得出这种做法的?真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