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锐没有犹豫,大步来到西德尼身边,先是端详着他身上背负的喷火器。
在他的眼里,这管喷涂着墨绿色油漆的喷火器怎么看怎么亲切,感觉如同自己的老朋友一样。
不仅如此,眼前的这把喷火器虽然看起来结构冗繁,但在李锐看来,他熟知它的每一个结构,以及每一个部件在整件装备中所起的作用。
火焰喷射器,又名火焰枪,有军事用途和商业用途两种,它由背包和火焰枪两部分组成,背包共有三只圆筒钢罐,两只装着易燃流质燃料,这一阶段主要是汽油和增稠剂的混合物。
另一只罐子装的是高压惰性气体,用的是氮气,是火焰枪的推进气体。三筒式的火焰枪中,装有易燃物的圆筒分置两边,而装有推进气体的圆筒位于中间以维持平衡,并方便携行,同时也为防止被子弹击中。
李锐蹲在地上,解下西德尼身上的喷火器,转而背在自己身上。
他抖了抖肩,试了试这款武器的份量。
装满燃料的喷火器少说也有三十公斤,李锐全然没觉得什么。
他不再惦念自己的勃朗宁重机枪,现在,这管喷火器才是他的武器。
猫着腰,李锐快速挪动脚步,向琼斯的阵地靠拢。
当李锐以万夫之勇出现在琼斯身旁时,他这身古怪的装备着实吓了琼斯一大跳,有一刻,琼斯竟以为是自己看花了眼。
直到照面后那张黄皮肤的亚裔面孔,露出了一抹诡异的笑容。
西德尼是一位纯种的黑人,李锐是一位黄肤的华裔,两者区别显而易见。
潜意识里,琼斯总觉得这位华人大兵在开一个天大的玩笑,或许正是他的莽撞会害死很多人。
火焰枪是一种新式武器,就连他这位西点军校的优秀毕业生也没看过几眼,更别提操控它了,而一位入伍不久的华人大兵第一次就异想天开想拿它来杀敌,要么是脑子不好,要么是逞匹夫之勇。
对于后者,琼斯表示理解,起码他的出发点是好的,毕竟小鬼子的这些工事太过坚固,他们已付出了太多的牺牲。
可是,难道他不知道这种武器一个操作失误,会连累自己人送命吗?
琼斯觉得有必要制止这位华人大兵的愚蠢举动,刚要喝斥,但见眼前的华人大兵忽然凛凛的站直身子。他手持火焰枪,左手握着后握把,右手搭在前握把的点火装置上,随后打开握把上的保险装置,已做好射击准备。
一套动作竟然透着莫名其妙的娴熟。
正诧异间,琼斯的眼瞳突然闪过一道亮光,一条火龙从那根喷管里喷薄而出。
火龙劲道十足,直扑十多米开外的本子军阵地。
耀眼的白光刺痛了琼斯的眼睛,转眼间,火龙已将敌军的阵地吞噬。
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凄惨的嚎叫。
大火熊熊,那些缩着脑袋躲在阵地里的小鬼子这一刻开始上蹿下跳,浑然已忘了对面还有一支与他们对射的部队。他们浑身的衣服已被点燃,任凭他们如何挣扎跳跃,火势不见丝毫减弱。
剧烈的灼烧带来的是撕心裂肺的疼痛,他们哀嚎着,咒骂着,有的痛得在地上打滚,有点因为不堪忍受干脆跳进身后的山沟里。
这一刻,这处正面的阵地之敌完全丧失了战斗力。
琼斯心怀巨大的惊喜,恨不得对面前的华人大兵三叩九拜,他忍不住高声喊道:“兄弟们,抓住机会争取全歼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