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还要暂时缓一缓,再说说王钦若。
王钦若的不少行径都难以常理论,传说中的鬼蜮,少不了心怀叵测,喜潜伏水中乘人不备时暗中加以伤害。
王钦若正是如此,对朝政中忤逆自己的同僚睚眦必报,颇类鬼蜮。
也正是因为这样,宰相寇准才瞧不上他,每以市井小人视之,并坚决将他排挤出了朝廷决策集团之外。
但王钦若的政治哲学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天下不是你寇准家的,而是赵宋家的,只要拿捏住真宗皇帝的七寸,他相信总有自己扬眉吐气的那一天。
王钦若比较擅长的办法可谓下作:就是假手他人达到自己的目的,比如利用派系矛盾来整治陷害政敌,从而将自己仕途中的障碍逐一清除。
于是就出了这样一桩事。
福津尉刘莹携酒至于僧舍,屠狗聚饮,忘乎所以,喝到高兴时,模仿竹林七贤的放浪故事杖一伶官。
那杖是黄花梨做的,刚硬,又从屁股开始往上打,打了腰子打脖颈,可怜那细皮嫩肉的伶官不经打,当场就一命呜呼了。
案子到了权判大理寺事王济手里。
他认为刘莹无端杀人,应当处以极刑,此案提交真宗皇帝最后审核时,正赶上真宗皇帝大赦,因而刘莹改为流放。
这件案子是按照程序一步步办过来的,王济事先不可能知道真宗准备大赦天下,他之前所提交的刘莹应被处以极刑的主张没什么问题,丝毫没有要与皇上作对的企图。
本来这事儿与王钦若无关,不过王钦若觉得此案过于轰动,由于刘莹先被判极刑继而又遇赦,一时成为朝野茶余饭后的谈资,影响力不可小觑,所以他不能无所作为,得想法子将此案与自己发生关联。
他揣测,完全可以利用此案达到自己的一个小目标,那就是恶心一下自己的政敌王济。
谁让王济是这个案件的具体操办人呢。
若说起来,在知审刑院里,王钦若最瞧不上的人是杨大雅,两人互有过节,谁看谁都不顺眼,但仅凭此刘莹案扳不倒杨大雅,却可以扳倒杨大雅非常信赖的王济。
把王济整倒,理论上相当于砍去了杨大雅的一只胳膊。
少了一只胳膊与多了一只胳膊的结果是相同的:诸多不便。王钦若想起了现任宰相张齐贤。
王济曾在朝廷当众顶撞过张齐贤,说什么天下是大宋的天下,不是张家的天下,张齐贤的脸色为此青了三天。
而杨大雅与张齐贤也有矛盾。
王钦若便举奏杨大雅和王济在刘莹的案子上引用法律条文有误,不该处以极刑,遇赦应无罪释放。
已经涉嫌徇私枉法,应当给予惩罚。
此举正中张齐贤下怀,借刀杀人是成本最低的买卖,便奏请真宗允准撤销刘莹极刑,极刑之议只表明罪责之重,真宗未必一定要杀人,惩戒一下意思意思就好了。
王济遂以渎职的罪名被罢官。
就这样,王钦若因与王济不和,看准了杨大雅与宰相张齐贤关系紧张,借宰相张齐贤之手不动声色地狠打了杨大雅一记闷棍。
王钦若不仅善于利用派系矛盾来整治陷害同僚中的政敌,更善于操纵皇权,瞅准时机向真宗进谗言,让真宗进入某种稀里糊涂的状态,然后假真宗之手来打击政敌。
在这方面,他屡试不爽。
他干的最为得意的一件事,就是借真宗之力扳倒了权势如日中天的当朝宰相寇准。
真宗皇帝景德元年(1004)正旦磕掉了一颗门牙,起初太医用榆皮、白苣、美桂磨成粉后调和猪油,修补进去,结果非常不牢靠,不小心就会脱落。
后来还是王钦若从弄来一个民间镶牙师给镶了一颗金牙,这才解决了问题。
王钦若也因此又为真宗立了一功。
如所周知,这年宋与契丹签订了“澶渊之盟”,彼此的关系算是得到了缓和,太平莅临,朝廷“无为而治”,久违的轻松气氛重返人们的日常。
寇准认为促成此盟,多半是他的功劳,每每喜形于色。
真宗对此也高度认同,视其为国之栋梁,以此更加看重寇准。这就让王钦若很是不快。就好像,都是皇上的狗,凭什么寇准这条老狗抢到了皇上扔出去的骨头而他王钦若却两手空空,千错万错都是寇准老小子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