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镇上,苏清欢先带着陆弃前往药店,把晒干的草药卖了。
她懂得些炮制的皮毛,所以有些药材进行了简单处理,药店的董大夫也是个公道人,一筐草药给了她三串钱,就是三百文。
“这差不多是我五天采的药,一个月下来也就不到二两银子。”苏清欢叹了口气道。
陆弃道:“已经很多了。”
他对金银之事不是很关心,但是隐约记得宫里翻修的时候,一个工匠每个月也不过三两银子,而苦力们一个月不过五百文。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凑合着吧。”苏清欢很快笑了,“给你也用了不少药,都没算在里面;而且我知道有几味贵重药材在哪里,我还没舍得采集。走,咱们买东西去。”
她絮絮叨叨地道:“得买笔和砚台,被褥布料,米面调料……咱们先去买肉!”
苏清欢照顾陆弃,虽然心急如焚,走得却是不快,还在路上买了两个肉包子,自己咬一个,又递给陆弃一个。
陆弃也学着她的模样咬了一口,很香。
走到肉摊前,苏清欢豪爽地拿出一串钱:“来三斤肥肉,二斤里脊,两根大骨头。”
肥肉是用来熬油的,油渣可以包包子,很香;里脊肉质鲜嫩,苏清欢决定做个久违的费油又费糖的锅包肉;大骨头自然是熬汤给陆弃补身子。
这是张屠户家的肉摊,就是宋氏想要她做继室那家。
张屠户膀大腰圆,满脸横肉。见到苏清欢来,听到她的声音,他骨头都酥了——他正是在镇上见过苏清欢几次,才对她的美貌和爽利动了心,托人去打听她;也在听到宋氏狮子大开口索要二十两银子的时候咬牙应下了。
“苏姑娘,”张屠户脸色发红,露出与他脸上蛮肉十分不搭的羞涩,剔骨刀一划,足有七八斤的一大块肉就被割下来,“拿回家吃去,给钱就是打我的脸。”
苏清欢其实不讨厌他。他做生意很诚信,从不缺斤少两,也挺热心,虽然粗鲁,但是见到穷人偶尔来买肉开荤,多半都会送些骨头之类不值钱的搭头。
可是,这不代表她愿意被宋氏卖给他做继室,做他那个天天拖着鼻涕的七岁儿子的后娘。
“那怎么行?你这也要养家糊口的。”苏清欢爽朗一笑,“我相公喜欢吃肉,以后还要经常来买肉。你不收钱,我怎么好意思再来。”说着,她回头看了一眼,面色娇羞。
张屠户仿佛被雷劈了一样,不知道怎么给他们夫妻割了肉,剥了骨头。
看着陆弃的身材气势,他十分自卑,像霜打的茄子一般,心里苦涩,但是又有个声音忍不住冒出来:她就该找这样的男人吧。
他不信那些关于苏清欢的流言蜚语。
这个姑娘眼神清明,一看就是个好的。
他还有些庆幸,她名声坏了,否则哪里轮得到他一个鳏夫。
宋氏信誓旦旦地跟他保证,只要银子给足了,一定把苏清欢嫁给他。他凑足了银子,却没想到……
可是当他看到两人离开时,陆弃一瘸一拐的走路,张屠户忽然又觉得自信心回来了:那男人再好,不还是个跛子?而且苏清欢还作姑娘打扮,不会在这几天内已经仓促成亲的。他要去苏家问问,他还要最后争取一次!
肉也不卖了,买了两个馅饼给儿子充饥,把他交给旁边的邻居看管,张屠户急匆匆就要往隔壁村赶去。
他儿子擦着鼻涕,拉着他油乎乎的袖子,结结巴巴地问:“爹,爹,去,去,去哪里……”
“去给你找个娘!豆子你听话!”
“我,我,我也,也要,要找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