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讨论声中。
时间匆匆。
一晃眼,旭日东升。
随着那橘红色的太阳从布满皑皑白雪的山顶冒出。
赵以安的生物钟将他从沉睡中唤醒。
打了个哈欠,抻了个懒腰。
听着那骨头活动所发出的脆响,犹如鞭炮一般在他身体各处响起。
赵以安揉了揉惺忪的睡眼。
从床上爬起,来到卫生间,很快便听到遄急的水声从中传出。
解决完生理需求。
赵以安打开水龙头,用冷水洗了一把脸。
简单擦拭了一番,就来到窗户前,拉开窗帘,打开窗户。
“呼—”
冷冽的寒风犹如刀子一般顿时袭来。
它打在赵以安的脸上,饶是以赵以安的身体素质,也被冻得打了个哆嗦。
“哈—”
呼出一口白雾。
赵以安朝着窗外看去。窗外的雪还没有停。
不过已经从最初的鹅毛大雪,变成了绵绵细雪。
经过一晚上的洗礼。
夷陵这座城市已经被白雪所覆盖。
目之所及,圣洁无比。
犹如一座雪国。
兴许是因为天太早,又兴许是因为天太冷。
马路上很是冷清。
一个行人都看不到。
看着这样的天气。
赵以安的心中免不了有些许躁动。
因为从小到大,他最喜欢的气候,就是下雪。
尤其是刚下雪那会儿,亦或者是下雪后的第二天。
在雪还洁白无瑕,没有开始融化的时候。
赵以安总觉得其很是圣洁。
站在其中,仿佛整个人都要被净化了一般。
“不行,得下去跑两圈!”赵以安做出决定。
随后穿上衣服,一路小跑下楼。
来到这里,赵以安发现自己不是第一个。
有人比他还要早。
是季伶。
“这么早就醒了?”
见到她,赵以安走上前,笑问道。
按理来说,遭遇了昨晚那档子事,季伶不说会睡得很死,至少也不应该有精神起的这么早才是。
关键是她还抢先一步下楼了。
“你该不会一直没睡吧?”
赵以安又问道。
闻言,季伶摇了摇头:
“没,我到宾馆就睡了,只是习惯性的早起了而已。”
“倒是您。”
季伶转过身来,看着赵以安微微歪头:“您怎么醒的这么早啊?不再休息一会儿吗?”
昨天晚上,要说谁出力最多,赵以安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在遭遇车祸后,他第一时间就站了出来,稳定人心。
而后又手撕火车,与熊搏杀。这不管是对肉体还是精神都是一种极大的负担。
也因此,在季伶看来。
赵以安昨晚在回到宾馆后,就算没有昏睡过去。
至少也不应该像现在这样,醒的这么早,甚至还有精力下来跑步才是。
闻言,赵以安咧嘴一笑:“休息不了,我这生物钟太准了,到点就必须起,想赖床都不行,对了,我看你这架势,你是准备跑步?”
季伶想了想,点头道:“差不多吧。”
她一开始其实是没想着要跑的。
因为有句老话说的好,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
这句话说的不光是农作物的生长过程。
其中更蕴藏着无上的养生之道。
就拿如今的冬天来说。
黄帝内经之《素问·四气调神大论》有言:“冬三月,此为闭藏。水冰地坼,无扰乎阳。”
其意简单明了,就是说冬天,是生机潜伏,万物蛰藏的季节。
连水这种本来没有‘常形’的东西,在冬天都会化为坚硬的冰石,以藏起自身。
闭藏万物的大地都会因为藏得太厉害,导致地表撑破,出现裂纹。
人又怎能在冬天消耗精气。
也因此,只要一到冬天,很多经验老道的老师傅都会减少徒儿的训练量。好让其不至于因为练武,流汗,导致泄精太多,把体内的阳气都给散去。
预防其在来年开春后,因为冬不藏精,病痛缠身。
作为岳阳这个伪宗师的徒弟。
季伶自然是明白这点。
但现在,赵以安主动提起了这件事。
说拒绝,她也不是很好意思。
于是就点头应下,跟着赵以安一起沿路跑了起来。
......
......
两人从西陵出发,沿着长江一路慢跑来到了伍佳岗。
在他们跑步的时候。
这座城市也从沉睡中苏醒。
一辆又一辆铲雪车出动。
推着厚厚的积雪,轰鸣着驶向远方。
白雪皑皑的道路终于显现出它原本的颜色。
街道两边的早餐店陆续开门。
看着那白色的雾气顺着门缝溢出,这冷冽的冬日,好像也不再那么寒冷。
“笃笃—”“老板,来个大份热干面,加两个虎皮鸡蛋,葱花香菜都吃,辣椒我自己调。”
“再来一份米酒汤圆,加鸡蛋。”
“一共多少钱?”
走进一家热干面店,赵以安用力跺脚,将鞋和裤腿上的雪抖落,连菜单都没有看,便轻车熟路的道出了自己要吃的东西。
闻言,后厨的老板微微一愣。
随后抬头看了赵以安一眼,确认自己此前没见过这号人,是生客后。
心里道了一声奇怪。
然后抓起一把面下锅,道:“十五。”
“成,给你转过去了啊。”
赵以安扫码支付,将支付成功的界面拿给老板看了一眼后,就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
见此状,旁边的季伶愣了愣,有些懵逼。
接着抬头看了一会儿菜单,想了想,便道:“我就要一份通心粉就好。”
“五块。”
老板回道,手上的动作一刻都不曾停留,利索无比。
季伶将钱扫过去。
而后坐到赵以安对面,她从兜里掏出一包湿纸巾,递到赵以安面前:
“用吗?”赵以安摇了摇头。
他这一路跑来,根本就没有出汗,用不着这玩意。
见此状,季伶将手收回,从中抽出一张,擦拭着额头那因为运动而溢出的汗水。
在将额头上的汗渍尽数抹去后。
她看着赵以安,好奇问道:“赵同学,你之前,来过这里?”
刚才在路上的时候,季伶就有这个感受。
因为赵以安表现的实在是太熟悉了。
走哪条道能到哪里。
这条路通向何方。
赵以安都清楚无比。
完全不像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
反倒像是在这个城市中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