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了。”福云说出自己的理解,“雷默之所以能活这么久,还容颜不改,是海魂草在发挥作用。”
长凛点头。
“这么说来,雷默现在的模样是定格在他死亡的那一天,对吧?”
长凛再次点头。
“所以,雷默死的时候是几岁呢?他又是什么时候出生的呢?”
问题回到了原点。
长凛摇头,这两个问题他也不知道。
于是,一翁一云一猫将目光投向了正主。
“咳,这个问题,我只能告诉阿落。”雷默可不想被说是老牛吃嫩草,所以……
长凛没所谓,少爷不想让他知道的,他就不知道好了。
福云也没关系,反正小落知道的,他都知道。
周及阿落设下隔音结界,只将他和雷默罩在里面。
“你可以说了,他们听不见。”
雷默知道小家伙有些神奇的手段,既然小家伙都这样说了,他也不拖拉,干脆道:“我出生于1872年3月28日,死的那年正好28岁。”
也不用小家伙再算了,雷默直接告诉他:“今年103岁了。”
“哦。”
周及阿落还是算了下,也就是说,上辈子(姑且这么说吧)雷默活到了228岁。
还是比他小。雷默奇怪:“阿落你怎么是这么一个反应啊?”
“我该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吗?”周及阿落也很奇怪。
“你难道不会觉得我年龄太大了吗?”
“啊?这有什么,我比你还大,嗯……大了好几百岁吧。”周及阿落模糊了一下自己的年龄。
雷默一下子整个人呈现出呆滞的状态。
一直以来,自己都是白担心了嘛。
回思那些“小家伙知道后会不会觉得他是个老头子”、“小家伙会不会嫌他老(虽然外表年轻)”等想法,雷默很有一种不可言状的感觉。
像是松了一口气,又像是还需努力?
总之,结果是意外的。
也是好的。
而预料之中的是,雷默的心情就和他的眉梢眼角一样,乐得飞起。
隔音结界外,福云问长凛:“我们是要去那个……什么玛草……?”
“桫苡玛草原。”长凛字正腔圆地说。
“桫、苡、玛,”福云一字一顿地复述这个地名,见长凛点头,他猜道,“是要去那边的会所分部吗?”
“是的。”
……………………
在南国,荒漠与草原是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它们各占据了南国近一半的领地,彼此界限分明,又相互对立。而坎坎巴尼正位于两者之间的中轴线上,所以,要想以最快的方式进入草原,骑鸵鸟是最佳的选择。
因其特殊的身体结构和独特的奔跑技巧,会让它们的速度非常快——
从坎坎巴尼到桫苡玛也就一天的路程。
若是其他的交通工具则要花费更多的时间。
当望见远方影影绰绰的绿色,雷默勒住了代步的鸵鸟,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已是晌午时分。
他们得停下来充饥补水,顺便休息一下,否则还没到桫苡玛草原,鸵鸟们便要撂挑子不干了。
午饭是由周及阿落提供的,吃的是海鲜和烤肉(双拼)。
鸵鸟们的食物也有准备,是一大袋水果和白菜。
当然,水是少不了的。
酒足饭饱之后,大家便坐在帐篷里休息。
是的,没看错,他们的午餐还有酒。
不过只有福云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