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臻捂着太阳穴,脑子很乱。
倏然,一直树干上的袋鼠有了动静,窜到树顶上去,陆臻心中骂了一声,果然如他所料,地下那群雇佣兵纷纷拿起枪支对着逃窜的袋鼠射击。
陆臻眯起眼睛,枪口也对着下面,若是有人开枪朝他的方向射击,他也不会客气。
一阵稀疏的枪声后,袋鼠逃了。
有人要去追,一人喊住他,“算了,别追了,东西也够吃,不够吃再打,说不定陆臻就在附近,我们不能继续停留了,走。”
老林里响起枪声,声音回响有好几圈,层层不绝,聪明的话就赶紧走,他的决定是正确的,且他们走得非常匆忙,装备虽然没剩下什么,但都很重,一背起来就走。
虽然轻装上阵比较好,可毕竟在丛林里,有时候装备里一个小物件都是救命灵药。
等他们走出一公里后,陆臻才背起自己的装备,从树下滑下来。
他们烤的狼崽还剩下一点没吃,估计他们也吃饱了,丢在地上,陆臻捡起来,擦了擦土,撕了肉就吃,这块肉还没有人吃过,这是陆臻庆幸的。
他拿出水壶,他还有半壶水,陆臻喝了两口又盖上。
倏然,眼角撇到一件什么东西,陆臻挑眉,走过去拿起来一看,是一个芯片,他们走得急,所以落下了芯片。显然是他们走得太急,忘了拿。
他刚蹲下身子拿起来就听到后面一声怒吼,“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