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口有一道长长的血口子此刻已经止住了流血,但是躯体内的血肉清晰可见,而且还能看到他那已经暴露出来的肋骨!他的胳膊更是惨不忍睹,血淋淋的一片!胳膊上的肌肉此刻就像是他衣服上的那些碎布条一样的将掉不掉的挂在那清晰可见的白色骨头上,还有一条白筋触目惊心的露了出来。而他的右肩因为刚才为了保护自己,现在被咬的血肉模糊,而且血流如注。
这副画面仅仅是看上去就那么的让人心疼!司马月华生平第一次了解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触目惊心不忍直视,还有惨不忍睹。
“走吧!”公孙英伟艰难地搀起公孙月华,喘着粗气疲惫,但是他没有去看司马月华,因为现在他不知道他该以什么样的目光去看她,是爱?是恨?
“前面有光,有人家!”公孙英伟心中嘀咕道。
一个小时后,公孙英伟搀扶着司马月华来到一家两层楼寿衣店门口。
“咚!咚咚!咚咚咚!”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了睡梦中的主人。
“谁呀?深更半夜敲门!”女人的声音埋怨道。
“老板,我们是过路的,遇到野兽袭击。麻烦你们开一下门。”公孙英伟大声道。
二楼阳台上的灯打开,“啊!”女主人尖叫一声, 向后退了几步,这是怎样的一幅画面啊:
一男一女站在门口,男的全身上下都是血和泥混作一团,而且衣服破烂不堪,一些碎裂的布条,将掉不掉的晃悠悠的挂在衣服上。胸口有一道长长的血口子,此刻已经止住了流血,但是躯体内的血肉清晰可见,而且还能看到他那已经暴露出来的肋骨!他的胳膊更是惨不忍睹,血淋淋的一片!胳膊上的肌肉此刻就像是他衣服上的那些碎布条一样的将掉不掉的挂在那清晰可见的白色骨头上,还有一条白筋触目惊心的露了出来。而且右肩上好像是不知被什么野兽咬的一样,有着深深的齿印。
而女的一身白色的西装也是沾满了污垢而且头发湿漉漉的,整个人显得十分狼狈。不过这女人却是十分漂亮,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没有之一。而且尽管女人一身狼狈,但是浑身上下还是散发出一种高贵的气质让人隐隐觉得她是如此的高不可攀。
这是什么情况?他们是从哪里来的?自己这不是在做梦吧?“能保!赶快开门。”女主人平缓了一下心跳,连忙催促男主人。 “吱。。。。。。”大门敞开,公孙英伟搀着司马月华走进寿衣店。
“老板,手机借用一下!”公孙英伟道。
刘能保赶紧愣愣的掏出自己的手机,不过有些不敢递过去。
“给我吧。”司马月华这时轻轻说道。
刘能保就将手机递给了司马月华,然后司马月华将手机轻轻递给公孙英伟,公孙英伟接过后拨通了一个号码。
“约翰戴维,12小时之内,新加坡,实龙岗市。”
公孙英伟拨通电话后,跟对方连句问候都没有,直接命令般的说了这一句话,后就挂断了电话,对方肯定连一句话都来不及说,而且公孙英伟刚才的那命令的语气就像是君王对自己的臣民下达命令一样。
司马月华看着这救了自己的男人称呼电话那边的人为约翰戴维,不禁想到了前段时间回绝了自己的那个约翰戴维。
因为自己的母亲身体每况愈下,而且旧疾缠身,所以司马月华就千方百计找到了目前世界上最著名的医生——约翰。戴维。
约翰。戴维,一个对拉斯克医学奖不屑一顾的医生,一个完全有资格有资本对拉斯克医学奖不屑一顾的医生。他已经三次回绝了拉斯克医学奖的提名请求,因为他认为一个医生的荣誉并不是靠着像得到拉斯克医学奖而来的。一个医生的荣誉应该是靠着治好一个又一个看似无法救治的人而得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