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于蓝对管理飞鸟团并没有太多兴趣。自己一开始成立飞鸟团的初衷也不过因为实力持续下降,等到有一天自己实力如同普通人的时候,还能够借组飞鸟团的力量,为自己的权势提供保障。
在骷髅队长归顺唐于蓝的同时,倭国随九条千郎赶来的武士连夜逃遁,他们明白唐团长对外国人的仇视程度,断然不会呆在这儿等死的。
如今飞鸟团快速发展壮大,好像肯大基的速食鸡肉,看起来个子大,吃起来美味却没什么营养。
唐于蓝认为飞鸟团的壮大并不应该是表面人数呈现的,而是单个战斗力以及众人的归属感,荣耀感,以及对飞鸟团的忠诚,这样一群人凝聚在一块才能所向披靡。
乌鸦在唐团长的帮助下,伤势恢复的十分迅速,不过俗话说的好,伤筋动骨一百天,他恢复的再快,没两个月的时间也不可能具备战斗力。
除此之外,快刀孙和孙长霄就是他的得力干将了,水鸡躺在医院里还需要慢慢康复。
至于招收的几个骷髅队长自然也是打架的好手,可是唐于蓝并没有那么信任他们。
人才不足成为唐于蓝最头疼的事情,如果能将自己兵王时的队友弄来,绝对可以弥补这方面不足。不过他们或已经退役回家,或者在部队做军官,保家卫国,或者已经战死他乡。
这些人,唐于蓝和他们情感深厚,却并不愿意去打扰。
穿着光鲜靓丽的衣服,骑着破摩托在凌江市飞驰,远远的就能听到马达声。
唐于蓝在路边停下,掏出一根高斯巴雪茄,这是朱云开送给他的全球顶级雪茄,一直不舍得抽。
大拇在土豪金凹纹万宝路奢华打火机擦出火花,均匀的点燃雪茄,感觉到敦厚丰满的味道,眉宇舒展,看着湛蓝色的天空叹道:“如果能把秦先生招揽过来就好了。”
秦先生的实力是万中无一的,似乎他对纹身的了解更在自己之上,这是唐于蓝发现,除了邋遢老道以外或者另外能够帮助到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