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诉讼案件而言在法院立案前调解的,法院不收取诉讼费,但如果需要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的,会减半收取诉讼费;
如果在法院立案后调解结案的,法院会减半收取诉讼费。目前,IGP没打算庭外协调,只想搞死星海公司,故直接申请立案,现在法院已经立案受理了。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可以拒绝调解,直接递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资料,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七日内立案。
也就是说,IGP弄的资料糊弄了法官。
知识产权本来就模糊不清,很难区别,不是发明人很难搞清楚明白。
沐点听完罗向的解释,大概清楚了。
打一场官司,没钱真打不了,要是反诉,没钱也打不了。
有些官司虽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但大多数没钱都玩不起,也耗不起时间,毕竟打官司周期很长。
专利侵权案在打官司期间,被告还能继续生产销售,要不然,损失就大了。
罗向建议道:“董事长,虽然这件事是我们有理,但也要小心他们,开庭还有一个月时间,在举证期限内,我们一定要搜集并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才行。”
沐阳点头,认为罗向的建议非常合理。
实际上,沐阳已经拿到激光器的国内外发明专利公布号,只是还没有公开,外人是没法查到,并不担忧这场官司会失败。
也只有发明专利才拥有延迟公开布号的权利,但从申请日开始最长不超过18个月,就必须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而且,他拿到发明专利公布号是在这昨天,是在IGP申请起诉之前。
沐阳问了下知识产权官司的事,实际上,他也没有打过官司。
罗向说,知识产权案件并不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归类到某一类特定的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理。
沐阳了解后,问道:“罗律师,如果我们反告IPG污蔑我们公司,这样可以嘛?”
罗向思索了下才回答:“董事长,以目前IGP的行为来看,并没有诬蔑我们,而且我们没有证据,这样告不赢的。”“我从来没想过在这点上要告赢他们,他们也没有污蔑我们,但我们气势不能弱了,就告他们赔我们一个亿!
况且我们也没有侵权,这帮老外,估计没有购买我们的机器进行拆解分析,或者说,就是想讹诈我们一笔钱。”沐阳冷笑,他研究过IGP的激光器,对比自家的激光器,相似点很少,而且他已经避开IGP激光器专利的保护范围。
但对方想讹诈自己,自己也要恶心一下对方。
那他就要求IGP赔偿损失一亿元,星海集团这么大的体量,这个赔偿损失数额很好算的。
沐阳的意思是:老子就是想告你,从来没想过在这点上赢你,就是恶心一下你。
总之,气势不能弱了。
几十万元的诉讼费,他玩得起。
当然,告是告,但得法院受理才行。
“董事长,可以的,可能会输,就是亏几十万元诉讼费,你能接受就行。只要我们能打赢知识专利侵权案件就好。”
“嗯,那就好。”沐阳说道,“现在已经不是几十年前了,洋人想在我们国内耀武扬威没那么容易。”
周晨说道:“董事长说得对,在战略上我们可以藐视敌人,但在战术上,我们一定要重视敌人。我们一定要做好应付的准备,别阴沟里翻船了。”
沐阳赞同:“周总说得对,针对这场官司,现在正式成立反攻小组,法务部的罗律师为组长,其他部门协助罗律师收集相关证据,不要影响工作。
罗律师,如果我们的激光器发明专利公布号已经出来了,你对这个案件有没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