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金丝闻言之后,马上便急切的离开了,因为叶锋给了他一个诺言,他的心里已经完全有了底气,在加上叶锋用了摄魂术,而使得他无条件的相信了叶锋,就像是一个当儿子的无条件的相信老子一般。
但是叶锋看着他的背影,突然有了一些怜悯之心,因为在荷兰这个屁大点儿的地方,叶锋已经完全的摸透了这里的底细,国人都叫嚣着,国外这个好,国外那个好,今天留学去,明天移民去,好像国外就是他的老家,这些人,是真他妈的傻逼,中华民族的学校不好吗?那为你麻痹在中国大学毕业的女孩儿大部分都知道自尊自爱?
为什么中华大地上没有像荷兰那样的“性都”?为什么中华大地上,那些跳脱衣舞的组合就火不起来?有人说,中国儒家学说在日本要比中国发达,眼睛瞎了,日本的东京热公司牛逼的跟狗一样,符合儒道吗?
越是开放的国家,这些污秽的东西,是越多的,因为现代社会的压力,使得一些年轻人需要放纵自己,可是在中华大地上,还有一个条条框框在约束着这些人。在荷兰,叶锋调查了所有的有权有势的人,包括总统,只有这个威金丝还算是有些道德,爱女人,从来不调戏良家妇女,爱财,从来不坑蒙拐骗平民百姓。
所以,叶锋才会愿意和这个人合作。
叶锋依旧保持着他喜欢的那个动作,遥望这窗外,这个时节,好像是特别的多雨,外面又阴天了,他顺手摘下了一片花叶,咬在了嘴里,微微的叹了一口气。
铃兰恰好端进来了一份午餐,听到了叶锋的叹息声,问道:“老板,您在想什么?”
叶锋没有回头,淡淡道:“我在追忆我们中华大地上的大汉王朝,去古未远,所以他们每一个人都活的特别的虔诚,而且,我也在思考,这个世界上,那里的人是最幸福的,想来想去,我都觉得我的一个爱人,小瑜,是最幸福的,因为她什么也不懂,以前只是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民族,跟随了我之后,就只知道如何去爱我,如何去让我开心,但是她的心里从来都没有丢掉一个东西,那就是对神灵的信仰,如果一个文明,没有一个人再信奉神灵了,那么,这个文明,就离灭亡不远了。”
铃兰寻思了片刻,也没听懂梅清到底要说什么,只是问道:“小瑜,她漂亮吗?”
“小麦色的皮肤,黑色的头发披肩,泛着蓝光,黑亮的眼睛,粉红色的嘴唇,玲珑的鼻子,那时候,他听不懂我说话,我说一句,她就学一句,我说,你真帅,她就会和我学,你真帅,我说,我要做你的女人,她就说,我要做你的女人。”
此时此刻,叶锋的心里有着无限的思念,这种感情一出来,脑海中便传来了明小玥的音容笑貌,事情已经过去将近十年了,可是在自己的心里还是那么明显,曾经看过不少的修真小说,鬼神当道,现在自己意外的发现,自己所生存的时代,就是一个存在修真者的时代,不知道有没有办法找到小玥的魂魄,要是真的是这么回事的话,小玥要是投胎了怎么办?会不会是思玥啊?老人说,一个人女儿就是上辈子的情人。这辈子是来还债的。
叶锋知道自己不能再往下想,再想,就要执着一件事情,那样,对自己的修为是没有任何好处的。他摸了摸脸颊,整理了一下精神,道:“好了,准备了,做局。”
再和瑞恩的合作下,叶锋搞出了,世面上,二十亿股票找哄抢的假象,然后自己准备了十亿美元,分成十批。
就等晚上凌晨十二点的时候,叶锋一身黑衣,带着一个蓝牙耳机,上到了别墅的顶端,眼睛微眯,释放元神,检测着四周,果然,这里有很多人在监视着自己,有风家的人,有彼尔德伯格的人。一时间,是无法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