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尔斯今年不过二十四岁,长得英俊又帅气。从小就接受贵族的礼仪教育,很有一股绅士风范。
此时,他和凌清雅在别墅二楼的一间卧室里,却并没有像那些见着猎物的恶狼一样,迫不及待的扑上去,而是在酒柜里拿出两个酒杯和一瓶红酒。
“凌清雅小姐,我希望你不要误会,我只是太喜欢你、太爱你了,没有办法,才出此下策,把你请到这里来的。”费尔斯的中文很流利,这全都归功于他从小就有一位华人老师。以前还不怎么喜欢中文,可现在却暗自庆幸,多亏了自己学中文,这样清雅听起来就不会有反感了吧?
出乎他的意料,凌清雅一点都没有害怕,甚至都没有一点点的紧张,优雅高贵的脸庞,在一缕阳光的照射下,闪耀着圣洁的光芒,看的费尔斯如痴如醉,手里的酒差点没倒杯子外面去。
太美了,简直就是上帝创造出来的女神,让人不忍亵渎……
“你这叫请?”凌清雅淡淡道:“出动军队去邀请,我还是第一次见,我应该感到很荣幸,对吗?”
“呵呵,如果你非要这么想,我也没有办法。”
费尔斯把手里的酒杯递给凌清雅,然后轻轻的抿了一口,轻笑道:“现在,你已经别无选择,为什么还要拒绝呢?难道我对你还不够好吗?”
凌清雅把手里的酒杯放下,淡淡道:“我想我说的已经很清楚了,我有男友,他爱我,我也爱他,我们今生今世,至死不渝。”
“啪啪啪……”
费尔斯微笑着鼓掌,称赞道:“真是太感人了,难道这就是你们华夏的那个什么……梁三百与祝硬台?可惜,你再也见不到他了。哈哈哈!”
凌清雅淡笑道:“你错了,我们每天都会在梦里相见,而且我很快就会见到他,你得到的,只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而已。”
费尔斯的脸色一变,冷声道:“你想死?他真有那么好,值得你为他去死?你在这里孤苦伶仃,受苦受难的他知道吗?你在这里对他朝思暮想,他在华夏有没有想你?指不定现在正跟哪个女人在床上快活呢。”
“呵呵,我临走之前,把我的好姐妹送给他,就是要她代替我,取悦他、服侍他,只要他开心,我就高兴。”凌清雅陶醉的说道。
“你……”
费尔斯气的一把捏碎手里的水晶杯,鲜红的血液,和红酒一起滴落在地,可他却一点也感觉不到疼痛。死死的盯着凌清雅,咬着牙道:“你真的,不肯接受我?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爱情,不是用什么东西来衡量的,哪怕是跟他一起吃糠咽菜,我也开心。”凌清雅瞥了费尔斯一眼,淡淡道,“虽然你很优秀,可跟你在一起,再美味的食物我也没有胃口。”
“你……你想激怒我吗?”
费尔斯沉声道:“惹怒我的后果你知道吗?即便是得不到你的心,但能得到你的人我也很满足了。”
缓缓的脱下身上的衣服,露出一身精壮的身躯,费尔斯冷笑道:“怎么?连看我的勇气都没有吗?人都说混血儿是最漂亮的,你长得那么漂亮,我也英俊潇洒,要是我们一起生个孩子,会是什么样?”
凌清雅的身躯微微颤抖,双手情不自禁的抚上小腹,这里刚刚有些隆起,难道就要遭受到这种磨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