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已经露白,新的一天也即将开始。“映霞山”下的小山村,已有人准备开始这一天的劳作。一个儒生打扮的老人,站在山顶上看着脚下的山村,晨风吹拂着他已经渐渐爬满皱纹的脸。有神的眼睛里闪烁着他心中的坚毅,他等这一天,已经太久太久了。久得时间似乎在开始倒转;久得每当想起之时,心是那么的平静,那么干涩……
此刻的方仕正跪在父母面前:“孩儿不孝!再也不能常伴左右,今日一别,不知何日方能相见,请父亲!母亲!保重!”说完,重重地磕了九个响头,额头都已红肿,拿起身旁简单的包袱,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家门……
方母无声地抽泣着,方父把方母搂入怀中,眼睛也有些发红,叹声道:“仕儿长大了,他有他自己的路要走。我相信,咱仕儿会回来的,一定会平安地回来。”
方母迷茫的眼神看着渐渐远去的儿子,只能默默地祈祷他能够平安。从小他就很沉默,不喜欢和人说话,和自己也很少说话,不像其他孩子那样,整天无忧无虑地玩耍。他心里似乎有很多心事,言行举止都像个小大人,不太合群。每次村里同龄的孩子来找他时,他都显得很无奈,好象觉得这些和自己一般大的孩子很无聊一样。几次之后,同龄的孩子似乎也发觉儿子好象不喜欢和他们玩,久而久之,他们就渐渐疏远了。而儿子似乎很喜欢这个样子,常一个人看着天空发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方母感觉这和教书的郑先生有关,他把这些心事跟丈夫说了之后,被丈夫大声呵斥。丈夫说,郑先生以前可能是做大事的人,而且,他为我们村子做了那么多的事,以后提都不要再提这件事。郑先生说过“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事方式和看待事情的方法。仕儿他本性就是这个样子,怎么能怪别人?!
方母觉得也只能这么解释,他们都是村里人,对外面的世界见都没见过,更不要说了解。郑先生确实对他们很好,对村里人很好,教他们建结实漂亮的房子,教孩子们读书认字,教孩子们做人的道理。这些,村里人都很感激他,包括自己。
其实他们不知道自己那不合群的儿子,在郑天峰的熏陶下,对外面的世界早就已经很向往。加上郑天峰整日跟他说些武林中的事情,和江湖上的奇闻怪谈,让方仕对看待事情的角度有很大的不同。
在这个与外界隔绝的地方,很多人都没念过什么书,你叫他讲什么大道理,他或许讲不出个什么所以然来。但在很多时候他们都明白,自己这么努力,这么辛苦地挣扎着活下去为的是什么!“先天下之忧而忧”他们肯定不明白,也不理解。他们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让自己的家人、子女吃得好,穿得暖,快快乐乐地过完这一生,他们就已经很满足了。
“非秋之秋,盏心之休。非雪之雪,掌心之血。”
世间冷暖,人生百态。流星一瞬,又有多少感慨?!是感慨哪一瞬的美?还是哪追逐中的美?又或者是遥不可及的美?!
每个人心里都有流星划过的瞬间。不管是值得的,或是不愿意想起的,全都是那么刻骨铭心,那么令人难以忘怀。
方仕此刻已经泪流满面,身子在晨雾中微微发抖,倾诉着不舍,发泄着心中的那些眷恋。这就是他表达的方式!
郑天峰站在山上远远地看着方仕,泪水再次流了下来。十六年过去了,整整十六年!回想起刚会走路的方仕,哪胖嘟嘟的样子特别惹人喜爱。最令郑天峰难忘的是他那双清澈而明亮的眼睛,仿佛看着一潭泉水,清澈,又深不见底!当时郑天峰就觉得,或许,他能完成自己未完成的心愿……
…………………………
映霞山群山的另一边……
方仕已经在大山里走了两个月有余,在山里凭着过人的体力,和从师傅那里学来的能力,熬过这一般人不敢尝试的长足。
终于在黄昏来临之前,他看到了一个小集镇,让他惊喜万分!方仕加快了脚步,来到小集镇的时候已是掌灯时分。路上的行人都是步伐匆匆,应该是赶回家和家人团聚吧。方仕这样想着,不觉来到一家客栈前,抬头一看,门梁上挂着“大通客栈”的牌匾。下方有一行小字:虎帮分舵!
“去,去,去……要饭到别家去,别在这里挡住我们做生意!”
方仕微微皱起眉头,看着从里面走出一个一身粗布小青衫打扮的青年,和自己年龄相仿,肩膀上搭着一条毛巾,手里提着个水壶,看自己的眼神有些厌恶。
这不是师傅所说的客栈里跑堂的吗?!叫什么来着?!哦!店小二!方仕看了一下自己的打扮,自嘲地笑了一下,自己的衣服破烂不堪,再看看自己的双手也脏得不成样子。师傅让村里唯一的裁缝给自己做的两套衣服没敢穿,如果穿上去估计和现在这套差不多。山里树木繁多,灌木杂草茂密,衣服很容易划破。这一套,方仕可是穿了整整两个多月,还真难为他了!他虽说不上洁癖,但师傅常教导,做人和衣着是一个道理,从穿着上可以看出一些那个人的喜好和习惯,所以他平时也很整洁的。
店小二见他无动于衷,想走过来赶,方仕连忙说道:“你误会了,我是来……来投宿的!”方仕还是有点对新鲜事物无法适应,毕竟是第一次,脑子一时还转不过来。
店小二显然不是很相信这个穿得像乞丐的家伙,怒道:“怎么?!还想进来吃白食啊?这种人我见得多了,看你像个读书人,该不会也想学那些粗人吧?!”
方仕无奈地笑了笑,道:“你真的误会了!我真的是来投宿的,你看……”说着从怀里拿出一锭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