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德国女诗人卡森喀策茨所写的一首诗,中的一小段:
我爱你,与你无关。
思念熬不到天明,
所以我选择睡去,
在梦中再一次与你相见。
从德语翻译上来说,这一小段和原诗之间的意思牛头不对马嘴,但也不是完全错误,毕竟在翻译上来说是分为意译和直译的。
接下来最后几分钟的展示,倒颇为符合这首小诗。
“我爱你。”
“哈?”
阳光型男呆住了,现场观看投影的观众也呆住了,想过楚熏歌会有各种各样的回答,甚至于会直接动手杀人,但真的从来没有想过,会从楚熏歌的口中吐露出这三个字。
所以来宾们脸上颇为惊讶的看着投射屏幕,阳光型男怀疑自己耳朵是不是塞住鸭毛了,和阴柔男一起看着楚熏歌。
“我喜欢你,我爱你。”楚熏歌冰冷的再次重复。
阳光型男懵逼的脸上稍稍回过神,他这是被表白了?但如此浪漫的话语从眼前这个妹纸口中说出来,一点浪漫的味道都没有,甚至于透露着一股子的冷漠,不像告白,更像刑讯。
“哼!”旁边的阴柔男不开心了,冷哼一声,目光带着怒气的瞥向阳光型男。
“那个妹纸,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记忆中我似乎不认识你。”阳光型男这绝对是大实话。
楚熏歌又沉默了十几秒,从口中蹦出:“一见钟情。”
阳光型男无语,直接问道:“在此之前我们有见过面?”
无论楚熏歌什么表情,无论他表现得多么奇怪,楚熏歌是一个大美人这一点毋庸置疑,如果真的是有遇见。即使是一面阳光型男也应当有印象才对,但实际上一点也没有。
在这个看脸的社会就是如此的现实,颜值低的叫饭桶。颜值高的才叫吃货,没有错颜值低连叫吃货的资格都没有。
“三天前。你是不是救过一只浑身是血的黑猫。”楚熏歌道。
阳光型男点了点头,道:“是没错,三天前在这条小路上,我打球后看见了浑身是血的黑猫,然后随便包扎了。”
“那就没错,我喜欢你,我要你做我男朋友。”楚熏歌的话语还是一样的简单直接。
阳光型男干咳了两下,脚步不自觉的向后退了一步。真的吃不消了,好吧面对一个大美人这样露骨,以及这样态度的表白,相信绝大多数人都吃不消吧。
也不知道楚熏歌颠三倒四的逻辑到底是怎么样的,什么叫三天前救了一只小黑猫,那么就是你,总感觉挺别扭的。
如果目光能够杀死人的话,楚熏歌已经被旁边的阴柔男千刀万剐了。
楚熏歌对于阴柔男怨毒的目光视若罔闻,只是一双美眸冷清清的看着阳光型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