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白野只看了一眼,就差点跳了起来,露出无比惊愕之色:“这个计划太大胆了吧,一旦有什么闪失,后果不堪设想!”
纳德狠狠地一比手势:“不然呢?新将军,秃鹫雇佣兵比你想象的要强大很多,也聪明很多,他们拥有豹子一般的身手,毒蛇一般的心肠。”
“更厉害的是,他们的首领,是一个无比狡猾的家伙,拥有天才一般的战略战术,如果不这样的话,我们根本连他们的背影都看不见。”
新白野无可奈何地收起了作战计划:“好吧,这个作战计划我会组织参谋部进行讨论,然后呈给司令官阁下批准,对了,我小女儿留学的事情,办得如何?”
纳德打了一个响指,哈哈一笑:“如将军所愿,将军全家移民的手续,已经全部办妥,夫人已经先过去了,只要这件事办妥,将军永远都是我米国最亲爱的朋友。”
新白野点了点头,露出一个讥讽的笑容:“这件事的后果,就让阮再杰那个蠢货去承受吧,呵呵。”
悍马车扬长而去。
路边简易军用棚子旁,一个哨兵扛着自动步枪,懒洋洋地站着,眼睛似闭非闭,一直到悍马改装的军车开出去一公里远,他的眼眸才猛然睁开,冷电似的,微微点头,然后又闭上了眼睛,继续打瞌睡。
阮仇!
自从夜兰卫开始行动,阮仇和李明福便成了夜兰卫的眼睛,刺探情报,勘测敌情,成了两人最主要的任务。
靠着阮仇天生的潜行追踪能力,加上他暗劲高手的修为,两人竟然悄无声息地潜入了阮再杰所在的司令部大营。
“纳德竟然没死,这个米国佬出现在这里,有什么企图?”
阮仇眼睛似闭非闭,心中的念头,却好像风车一般打转。
银鸥市,扎善饭铺。
经历过一昼夜的激战,夜兰卫到这里休息,这里已经是南越中部,离大水淹没的福临市,已经超过三百公里,没有战争和硝烟,处处显示出热带雨林城市的风情来。
说是饭铺,其实就是用简易的木头,搭成架子,然后铺上香蕉叶之类的茅草,不过饭菜还算干净,又酸又辣的菜肴,吃得马球鼻涕吸溜不停。
夜兰卫九人,此刻已经藏起了武器,脱下了雇佣兵迷彩服,扮作观光旅游的客人,王小石的脸庞上,带着大号的墨镜,一口半生不熟的南越口音,正和饭铺老板扯淡。
老狐狸戴着一顶宽边缘的草帽,遮去大部分的面目,按照情报,目标离这里已经不超过一百多里,再乘坐公共汽车五十公里到金丝镇,便到了军事禁区。
戴继明已经被老狐狸让人秘密送出境外,夜兰卫还算仁慈,没有卸磨杀驴。
这个家伙将在太国转机,直奔瑞士,至于他以后怎么生存下去,就不关夜兰卫什么事了,能在这一场大战之中活下来,已经算是他祖宗积德。
康斯坦斯则有些心神不宁,他的巴雷特重狙包括其余人的军火,已经被王小石在福临市找到一个可靠的军火商人,托运到金丝镇。
丛林大战之后,南越很多地方已经严密戒严,带着军火的话,恐怕走不了一公里,就会被抓起来,但是当地的土著军火商,自有秘密渠道,只要付一笔钱即可。
没有巴雷特重狙的康斯坦斯,就好像男人失去jj一样心慌,这货太过依赖重狙,反而忘记了自己已经是个明劲巅峰的武道高手了。
相比较而言,石明就无比淡定,他和李明俊一样,身上都带有军人铁血彪悍的味道,要特意弯腰低头,方才能掩饰一点点。
李明俊穿着一条吊带花裤子,脑袋上再戴着一柄花花公子的帽子,只要别看到他凌冽的眼神,谁也不会想到,这个打扮恶俗的花花公子,居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绝世高手。
老狐狸第一眼看见李明俊滑稽的造型,差点笑岔了气,吵吵嚷嚷要给大帅哥李明俊拍照,李明俊一张俊脸,都发了绿,忍无可忍,一把将他的傻瓜相机抢了过来,捏成粉碎。
其他的人,马球、刘跃武、王盛高就没那么多的拘束,在光顾了一次服装店之后,所有的人,都穿上了花花绿绿的本地服装,好多还用英语印着米国制造的字眼。
这些服装,都是米国偷渡过来的,价格便宜得让人吃惊,大家好像真正的观光客一样,一路上吵吵嚷嚷,嘻嘻哈哈,好不惬意。
饭铺之中,不止王小石等人在打尖,还有许多游客也在吃饭,白种人黑种人黄种人都有。
总体的来说,还是黄种人比较多,南越离华夏比较近,近年来也在大力搞旅游事业,华夏很多旅游爱好者都喜欢跑到这里乱窜,好歹也算出国旅游了,价钱还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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