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珠和宁紫珊结伴在京华市第一百货大楼逛街购物。中午她们吃了不错的美食,现在买了一堆漂亮时尚的衣服。二人的心情都非常不错。
因为异世界力量兵临城下,又因为电磁电子信号的失效,加上迁都消息的传出,很多市民已经开始往外迁移。不过不甘于亏本的生意人们,还是在进行着最后的挣扎。
毕竟,城里还有至少2000多万人活着哪。
其它的商家走了,自己还在这坚持,生意不就是更好了嘛。至少客源还在。
有了百分之30%的利润,资本就敢铤而走险。这可是一位大能一针见血的名言。
“你先在这里看着,我去那边那个专柜看看鞋。”宁紫珊向宋明珠说道。
“好,你去吧。如果到时候找不见,我们就各自回去。”宋明珠点头。
宁紫珊走后,宋明珠又逛了两个衣物专柜。突然她感觉身后多了个人,对方气息甚是熟悉,她不由得扭过头去,脸上又惊又喜:“金......”
声音募地止住。因为来者不是金言,而是一个中年人。
人是熟悉的,气息也是相似的,就是不是那个人。
血隐一族的圣族长,简尔兴。
宋明珠立马呆住,脑中仿佛瞬间空白一切,没有了任何想法。
简尔兴只看了她一眼,转身便走,没有说一句话。
稍顷,宋明珠如梦初醒,赶紧跟了上去。
直到走到了一个稍微偏僻的巷子,简尔兴才停止了脚步。
“圣族长好。”宋明珠有些惴惴不安地向他问好。
“你看起来过得的不错,挺好的。我却过得不好。”简尔兴说。
宋明珠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回答。“血隐一族四大尊使之一的朱雀使,好大的来头,现在却成了别人的下属,妾侍一样的人。宋明珠啊宋明珠,你真是出息了。”简尔兴声音渐厉。
“教主,他、他是,他是大祭司亲、亲自认定的血隐,血隐之子。”宋明珠低着头,为自己辩解道。
“哼,血隐之子,好唬人的名头。”简尔兴冷笑,“我看从大祭司,再到你,再到楼烦他们几个,都是被他骗得团团转,一个个脑子跟浆糊一样。”
楼烦,就是那10名被骗离米原县的血狼骑的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