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尉,我想和你比箭法。”哲别行礼之后对胡忧说道。
胡忧抬抬眼皮,哈哈笑道:“你又来,你已经输给我很多次了。”
哲别是一个年仅十八岁的士兵,他的身体有些瘦弱,但是却有一股子牛劲,箭法极准,在一次由胡忧组织的射箭比赛中,他获得了第一名。在那次比赛中,胡忧一共发现了十多个射箭很不错的士兵,哲别是他就喜欢的一个。胡忧已经把他调入了候三的小队里,暂时充当侍卫。
哲别没有在意胡忧的笑,倔强的说道:
“我相信我这次一定能赢你。”
胡忧点点头,温和的笑道:“这一次你打算和我比什么?”在和士兵相处之时,胡忧大多时候脸上都带着笑容,很少板着脸。
哲别说道:“比射铜钱,百步之外,箭要把铜钱钉在树上。”
“这个看起来很难。想要把铜钱钉在树上,那么箭尖就必须射进铜钱的小孔里,是吗?”胡忧问道。
哲别解释道:“是的,而且还必须让箭在飞行的时候,与铜钱保持一致,不然铜钱就会飞走,或是不能钉在树上。”
“你射得怎么样?”
哲别脸上闪过一丝自信:“百步之内,十中九。”
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成绩。
杜啸天点头道:“好吧,我答应你。不过距离得在两百步之外。你要是能赢我,我给你一只狼腿。”
“校尉大人,我不要狼腿。”
“哦,那你想要什么?”
“我想做你的侍卫。”
胡忧奇怪道:“你现在不就是我的侍卫吗?”
“不,我的意思是做亲卫的那种,随时跟在你身边,帮你做任何事的。”
“那不行。”胡忧摇头道。
“为什么。”哲别停下了脚步,两眼不解的看着胡忧。
胡忧也停了下来,靠近哲别,在她的耳边说道:“因为你一个小丫头,做我的亲卫不合适。”
“你怎么知道.......”哲别不敢相信的看着胡忧。她入伍已经一年多了,从来没有人知道她的这个秘密。所有人都拿她当成男人,有时候就算是她自己都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女孩子的身份。
“我是校尉,无所不知。”胡忧可不会告诉她,自己拿透视眼偷瞄过她的事。当时哲别拿到射箭第一名的时候,是胡忧亲自给她发的奖。哲别在接过一块肥牛肉的时候,胡忧就注意到她的手指特别的纤细,不像是一个男人的手。他觉得奇怪,就瞄了哲别一眼。
“那我也要当你的亲卫。”哲别依旧倔强。
“当我的亲卫是要做很多事的,比如要帮我放澡水,擦背,你也能做?”胡忧笑道。
哲别的脸上闪过一丝红晕,还是很坚定的说道:“能,只要你让我做你的亲卫,我什么事都可以做。”
“为什么,为什么你一定要当我的亲卫呢?”
“因为我很崇拜你,你懂很多东西。士兵们都说,你是一个好官,你来了之后,大家的日子都比以前要好过多了。还有.......”
“还有什么?”
“还有,你的功夫不够好,我怕你会遇上危险。”哲别小声的说道。
“哈哈哈,你的功夫好像也不怎么样,除了箭法。”
哲别急道:“功夫不好,我可以苦练的,就像你一样,每天都加练。实在不行,我还可以帮你挡刀,谁想伤害你,必须得先从我的尸体上踩过去。”
胡忧听得心中一震,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对他说这一句。而且这话出自一个看起来很柔弱的女孩子。
胡忧知道,她的这句话,是发自内心的。
胡忧沉默了良久,才开口道:“好吧,我答应你。不过那是你赢了我之后的事。”
“太好了,我马上去准备。”哲别完说转身就跑,看起来像是怕胡忧会反悔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