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康十三年冬,大宏朝北边的戎国,经历了百年难遇的大雪。不仅是那些游牧民族的帐篷,甚至包括戎国的一些城市,都有许多房屋被大雪压塌。
至于冻饿而死的,更是不计其数。
这戎国的科技、文化,都要比沈素雅她们来自的那个时空中,那些造成“五胡乱华”的游牧民族,要发达得多。可是,再发达的科技文明,都无法掩盖他们游牧民族的本性。
游牧民族崇尚弱肉强食,游牧民族崇拜狼,而劫掠,就是游牧民族的本性。他们遭了灾,解决的办法,就是骑上战马,举起刀枪,南下劫掠!
而且,戎国的冶铁、锻造水平,丝毫不亚于大宏朝。在另一个时空,至少那些游牧民族手中的武器,都是很拙劣的。而戎国战士手中的刀枪,却半分不逊色于大宏朝的军士!而与那边相同的,则是他们的举国之兵,以及常年生活在马背上,那如臻化境的骑术。
如果说他们有什么比不上大宏朝士兵的,那,也许就是军纪了。可是,这恰恰也加重了他们的劫掠性。
一时间,大宏朝北方边关狼烟四起!
当这些消息传到京城的时候,朝堂一片哗然。于是,震怒之下的皇帝,就点了当初面对戎国,以一千骑兵大败戎国大军的沈文飞,封他为镇北大将军,总领北方边防,抵御戎国。
与此同时,皇帝也不知从哪儿听来,说梁国公府世子沈奕风,亦有万夫不当之勇。于是,连新婚燕尔的他,也被捎带上了。
关于这个,便不得不说关于沈奕风与皇家子弟之间的一些事了。
话说。当时沈奕风与东方茹凉还未成婚,但婚期已然近了。
一日,皇太后召沈奕风进宫。
不得不说,这位皇太后,自从第一眼见到沈奕风,便被他那雄伟厚重,不卑不亢的气度折服。就连皇帝见了,也连连称赞他有“英雄之气”。
这话说得,他若是没有“英雄之气”,那茫茫世间。除了像他二叔父等寥寥几人,便当真没什么英雄了。
至于他父亲,虽然也是一身傲骨。但与他,或是与沈文飞相比,就未免显得有些文弱了。
对此,皇帝也曾笑言他“不肖乃父”。
不过,有句俗话说得好。不招人妒是庸才。沈奕风这般,本就是国公嫡长子,又娶到了长公主为妻。而且,皇帝、太后这等人,也都对他另眼相看。京城内外,朝野上下。对他又妒又恨的,大有人在。即使是那些皇子们,也有许多嫉妒他的。
正当沈奕风等着太后召见的时候。六皇子东方墨韵向他走来。在他身后,还跟着一群侍卫。
“你就是沈奕风?”东方墨韵也不见礼,斜着眼打量着他。
沈奕风看了看他身上描着龙纹的衣衫,躬身道:“沈奕风见过殿下。”
沈奕风并不认识他,因为东方墨韵并没有去过梁国公府学剑。但也看出这是一位皇子。就笼统地称之为殿下。
东方墨韵扬起下巴,道:“听说。你功夫不错?”
沈奕风轻道:“差强人意。”
东方墨韵晒然一笑,道:“差强人意么?我看,你倒还老实。若不是你是梁国公府嫡长子,想要娶到长皇姐,怕没那么容易。”
他身后人群中,有一位侍卫,仿佛对他很是不忿。他向东方墨韵躬身道:“六殿下,小人对沈大公子,早已神交已久。如今相见,不禁技痒,想要与沈大公子切磋一番,可好?”
他话虽说得客气,但锐利的目光,已然将沈奕风打量了好几遍。而那凌厉的眼神中,还带着一丝不屑。
他叫做马步青,号称京城年轻一代第一高手。但他出自镇西将军家中旁支,身份不高。所以,即使是中了武进士,也不过只是在宫中做了一个侍卫。
在他看来,他比沈奕风要强得多。唯一不如他的,只是家世比他差很多。所以,他一贯看不上沈奕风。也不知道从未见过沈奕风出手的他,到底哪儿来的自信。
东方墨韵轻笑着望向沈奕风,轻笑道:“沈大公子,我亲爱的准姐夫,可否赐教呢?”
沈奕风踟蹰道:“这……殿下,刀枪无眼……”
马步青哈哈大笑道:“你若是怕了,只要说一句,我便饶过你!”
他抢在东方墨韵之前说话,但东方墨韵很欣赏他的功夫和傲气,也不以为意,只是似笑非笑地望着沈奕风。
沈奕风略一沉吟,轻道:“那,在下便空手接这位兄台两招。”
说着,他一手背在背后,一手平平向前伸出。
马步青一怔,随即两眼冒火,一双拳头捏得咯咯响。在他看来,沈奕风纯粹是在侮辱他。其实他不知道,沈奕风的功夫,全都在两只手上。若是当真有了兵刃,除非是他专门跟沈文飞学过的岳家枪,否则其它任何兵刃,都并不出彩。即便是岳家枪,那也是马上功夫,而不是平地功夫。
马步青也不摆什么架势,挥拳便向沈奕风攻去。在他看来,面对一个草包,还是一个轻敌的草包,实在用不着那么多乱七八糟的。
然而,沈奕风可不是草包。即便是说轻敌,也更该说他马步青。只见沈奕风只是随手一挥,轻轻地与马步青的手臂一格,顺势抓住他的手腕,随手一带,马步青便是一个踉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