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九哈哈大笑,一杯酒一饮而尽很是豪爽,但即使再豪爽,看着也十分优雅,这个人的优雅已经浸到骨子里去了,不是一夕一朝可以养成的。
莫乞眯了眯眼。原先见阿九的前两次都没有这种感觉呢。
原因么……莫乞瞟了瞟阿九身上的蓝色锦袍,就当是义父的缘故吧,不用多想。
不是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嘛。那大大的石头砌的佛像要是没有渡上金装,再怎么眉目悲悯,这世人的香火钱也不会更多,反倒是披上了金装在寺庙里高高拱起便能赚得一大笔香火灯油什么的。人也是如此。
莫乞和离九在小草坡上喝酒,由于地势不错的原因,视野宽阔,前方远处是万家灯火,不远的两侧有着几棵高大的樱花树,樱花树或两三棵成景,或一颗遗世独立自成一景,皆是很美的风景。
莫乞看着附近的樱花树道:“苏城这地方樱花树挺多的。”
“是挺多。”阿九点头,喝了一口酒道,“不过只有观赏作用,不像桃树,开了花可以观赏,最后还有桃子可吃,枯了桃树枝当柴火也是比较好的。”
阿九顿了顿继续道:“虽然两者也许就是一个结果不结果的区别,但相较而言,我还是比较喜欢桃树,也比较喜欢桃花。”
虽然莫乞也比较喜欢桃花,但不是因为阿九所说的原因。喜欢桃花,只是因为自己种了这么多年的桃花,只是因为有衣也喜欢桃花。
莫乞笑了笑道:“苏城种了这么多樱花,看来苏城的人不在乎樱树是否比桃树有实用,都比较喜欢樱花。”
阿九嗤笑一声:“那只是他们习惯了,因为太过习惯,所以把樱花当成了苏城的一种象征。”
莫乞有些惊讶,不明白阿九语气里的嘲讽从何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