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木看着她笑的双眼都眯成了一条缝,嘴角也微微上扬着,说出了一句让千金差点噎住的话……“都是你的,你得养我一辈子,嗯,这也不差!”
“额!”千金因为周梓木的话,傻眼了。
“呵呵……,”余氏在一旁看着千金难得傻眼的时候,忍不住笑了。自从周梓木来了之后,千金脸上的表情也没那么严谨了,嬉笑怒骂都露在脸上,看着更像十二岁的小姑娘。“千金,既然这些土地证都办好了,你让你顺叔带人去搬粮吧!”
“好,”千金把手中的土地证跟户籍证都教给了余氏,知道她不认识自己,只想让她感受那种快乐的氛围。“娘,我估摸着咱们给工钱,顺叔会生气,不如咱们整一桌酒菜,好好谢他们吧!?”
余氏一听,知道这是村里要好人家的习惯。这一村的人住着,有事也是相互帮忙的,今天不收了人家的工钱,明日也得还人家,所以一般都是白帮忙,做一些吃食弄点酒,就能还了的。
“行,这搬粮的事,明天就赶紧着吧,再过十来天就过年了,到时候天更冷,”余氏思索了一会儿后看着千金说:“如今,木儿户籍落在咱们家,就算咱们家的人了,你明天跟木儿一起去镇上,买些肉菜回来,要多买,知道吗?”
“我知道,”千金点点头,心里跃跃欲试。她在这里四年了,唯一去镇上的机会还是跟段老板借银子,那个时候,心情沉重,根本没有心思好好看看,如今有了机会,又能跟周梓木光明正大的一起出去,她心里就更乐呵了。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千金就跟周梓木赶着黑去了镇上。这周村别的没什么好的,就是因为有码头,来往有买鱼卖鱼的人,所以有牛车,马车等着赶车做生意,所以一大早的,千金就跟周梓木坐上了马车,往镇上去了。
牛车是两文一位,马车是五文一个,可时间快,他们是赶着回来做饭的,可不能坐在牛车上慢悠悠的磨时间。
“等有了银子,咱们也要买辆马车,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下了马车后,千金很有魄力的说道,其实是羡慕。
“会有的,”周梓木握了一下自己的拳头,轻声道。
“嗯,会有的,”千金点点头,她伸手抓住周梓木的手,不管他僵硬的身子,笑嘻嘻的拉着他往前走,没有一点身为姑娘家的矜持。
若是周梓木跟她谈矜持,她会纠结的皱起双眸,可怜兮兮的望着他问:“咱们不是夫妻吗?”你都落户我家了,还不算,那什么才是。
周梓木的回答也很纠结,点点头,算回答了。
“既然是,牵下手又不会少块肉,矫情什么!”得到答案后,可怜兮兮一扫不见,变成了理直气壮。
所以,被揩油习惯后的周梓木,根本无视于自己被千金握住的手,反倒觉得很喜欢这样的感觉,至少自己的大手能温暖她的小手,让自己知道,在她的身边,还是可以呵护她的。
他是不习惯跟人接触,但在千金眼里,他这些的不习惯都没什么,只要她喜欢就行了。开始,他没明白她喜欢是什么意思,后来才知道,她所谓的喜欢,就是随着她的性子做事,若是你不服气,就说到你服气为止。
“先去成衣店里,”千金看了一眼周梓木后,想起了什么,就率先开口说着,然后又茫然了。“成衣店怎么走?”不是她路痴,是真的没有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