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基〔2001〕71号)
为促进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吸纳国内外企业、人才来沪投资、工作,近年来,本市采取了相应的政策,积极妥善地解决其子女来沪就读问题,解决蓝印户口学生就读就是其中之一。持本市蓝印户口的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的同等待遇,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也享受本市常住户口的同等待遇。但随着本市开放度的日趋扩大,近期持本市蓝印户口在外省市就读的高中学生要求转入本市就读的来信、来访增多,部分区县也向我委建议是否适度放宽蓝印户口高中阶段转学的限制。经研究,现就持本市蓝印户口学生转学问题提出以下补充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