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一路飞驰,最后在一处废弃的楼房边停下。
路书秋受尽颠簸,下车的时候手脚发软,几乎要滚下去。阿叶及时拉住她,她瘫软地倚在他身前,听着他胸腔里的震动,这个王八蛋居然还敢嘲笑她,“呵呵,女人,哥哥我的胸怀暖不暖?是不是让你流连忘返?”
像被针扎到一样,路书秋立马离开,自己强撑着身体,仰头便是一顿吼叫,“机车男!送我回去!”
阿叶邪气笑两声,忽而凑近,跟她眼对眼,他眼里的戏谑她看得一清二楚,薄唇里吐出两个字,“不、要。”
路书秋简直要跳脚,气死她了!她还要骂,他却自顾停好车子往废墟里面走去,她大叫着追上去,“喂!你别走!给我把话说清楚!什么叫不要?啊?你不分青红皂白把我掳来这里,你到底想做什么?喂,喂,喂!”
前头的阿叶施施然走着,他身高腿长,步子又大又快,可怜路书秋是女性的平均身高,四舍五入也就1米6,在后面几乎要小跑着才能跟上他。楼房废弃的时间应该很久了,地上全部都是碎石头碎渣滓,她穿着套装踩着半跟鞋走得很是波折,一边叫喊着一边还要注意脚下的路,不一会儿就弄得满头是汗,即使是这样她依旧不死心地叫嚷,“机车男你给我站住!王八蛋!混蛋!臭鸡蛋!坏蛋!你给我站住!快送我回去啦!”呜呜,她要回去上班啊。
阿叶在一处平坦的地方停下,侧身望向身后走得扭扭歪歪有些狼狈的女人,眉头微微皱起来,“女人,你太慢了!”
路书秋这边好不容易追上来,左脚刚迈入平坦得没有碎石子和各种渣屑的地面,迎面就得来这样一句欠揍的话,火得她几步冲上去,拿着包包就要往他笔挺的鼻子上砸去。
阿叶很快避开,“喂!女人!你怎么每次见面都要动手?”没有人教她身为女人要温柔如水吗。
“因为你欠揍啊,混蛋!”路书秋一次失败,再接再厉,抬腿就要往他脚上死命踩去。已有多次经验的阿叶驾轻熟路轻松躲过,顺便又将张牙舞爪的女人制服,看着困在自己身前一脸愤怒的女人,他居然心情很好,“女人,你知不知道从小到大,倒追我的女人围起来都可以绕地球一百圈了。我明明这么英俊潇洒,气质非凡,你倒是说说,我哪里欠揍?”
路书秋吼道,“哪里都欠揍!”他还有脸问,见了他不下五次,哪次有好事了。
“哦?”阿叶眉毛动一动,干脆放开她,看着她自由后一蹦蹦开老远,一副跟自己势不两立的样子,他双手环胸将旧账一桩一桩地搬出来。
“第一次见面,有个混蛋冲向你,我救了你,然后你拿我的头盔将我一顿暴揍。”
“第二次在医院里遇见,你趁我做检查的时候逃走了,还好我英明神武弄到你的住址。到了你家先是被迫和那个疯狂的女人动手,然后你们这个两个没有狠心的女人吃了我的鸡,还用暗器暗算我将我弄晕后居然直接丢在门外。害我半夜冻醒敲门要你开门,却被你的邻居误会直接被轰走。”
“第三次是在路边看见你,好心带你去海边看风景,这么浪漫有情调的事情你非但不领情,还对我动手又动脚差点毁掉我的下半生幸福。然后呢,哦,对了。我纯洁的初吻都被你夺走了。送你回去后,你个狠心女人居然骗那个愣头愣脑的小子说我是色狼?我色狼?开玩笑,色狼有我长得这么英俊非凡?”
“再说第四次吧,哼哼。那天偶然看见你在高档餐厅穿得既风骚又清凉地跟一个丑到爆的男人吃饭。你瞎了眼啊,跟那种货色约会!我正想好好跟你算算我们之间的新仇旧恨呢,你个女人拔腿就跑,居然一转眼就没了踪影。大爷我是鬼啊,跑那么快。”
悉数说出后,阿叶倨傲地抬抬下巴,“你说说,这些属于我们的‘美好’回忆够不够我‘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你掳来?嗯?”
路书秋一条一条地往下听,越听越底气不足。其实按理算起来,自己拿头盔揍他的那天前几个小时才算是两人的初次见面,不过天色太黑他估计没认出来。她也是闻到机油味才认出他来。但是有些部分他明显地将自己美化了,比如第一次的打架斗殴,他是救了她但同时她也解决了一个企图偷袭他的家伙啊,这难道不是两恩相抵,互不相欠,至于后来的动手揍人,唔,那是他太讨厌了么。还有第二次,她怎么知道在医院里会遇见这个家伙,后来桑桑对他出手也是他不好啊,不请自来当然会吓到她们,还有那个鸡骨头他也好意思说是暗器?一个大男人踩中骨头摔晕在地他也好意思说是她们暗算?虽然后来桑桑和她合力将人扔出去好像是有些不地道,但是违抗桑桑后果很可怕啊。
将她掳到海边那次最气人,她腿包成那样子谁有闲情去看什么海景?另外他没经过她同意吧?还有什么叫动手又动脚,说得好像她非礼他似得,谁非礼人踢人要害啊!还纯洁的初吻,恶!她才亏大了啊,那是她的初吻!跟热心邻居章世杰说他是色狼还不是为了逃脱魔抓?他一开始不要掳走自己会有这结果?明明是他有错在先?第四次,嗯,第四次,第四次她什么都没做啊,除了飞快地逃命。拜托,大白天的看外面的玻璃印出冤家的脸谁都会吓到跑走好不好。她这反应是正常的。嗯,一条一条都被推翻,路书秋地心也不那么虚了,讲话也有了些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