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早就明白,真正喜欢一个人,并不是什么歇斯底里的呼喊,而是安心的,愉悦的。像我小时候每一个度日如年的假期,看见他来了,世界都瞬间被点亮了。喜欢一个人,就是只要在他身边,就觉得自己很安全,像冬天外面刮着狂风,而你躲在被子里看书,这世界再严酷,都不能再伤害到你。
因为是给自己一个人买的菜,所以没什么复杂的食材,剥了一点虾仁,剁碎了瘦肉,给他煮了虾仁粥,下了一个荷包蛋。郑家虽然宠他,但是在正事上也一点不含糊,一直是以继承人的严格标准在要求他。派遣出去半个月都是小事。我看他累成这样,大概这几天也没好好吃过一顿饭。
粥做好了,叫他起来吃,他累得连捉弄我的精神都没有,乖乖端了碗,盘着腿坐在床上吃,吃完了抹抹嘴,钻回被子里。
我摸不准他衣服是什么材质,不敢放洗衣机里洗,翻来覆去找洗标,闻到一股烟味。
他是中学就开始吸烟了。
郑家人身高都不错,他十四五岁就开始拔高,瘦,穿着黑色T恤,坐在天台上吸烟,他头发黑,又带着点卷,长得长了,垂在脸侧,侧着头,一个人就坐一下午。
我从那时就渐渐知道,有很多事,我没办法陪他。虽然他累了会来找我,困了会用被子把自己裹成一团,在我床上睡觉。虽然他老是叫我“小朗呐”,好像我是很特别的存在。但这其实都是朋友之间会做的事而已。
这些年,他身边来来去去的人,换了很多,都很美,千姿百态。
每个正常的男性都会有*,郑家人都喜欢享受,他们玩得起,也有资本。郑野狐守身如玉,是因为他喜欢林尉。
而郑敖是因为没有喜欢的人。
我是被说话的声音吵醒的。
“……让徐也森自己来找我谈,提醒他一句,现在还是我在管,等我爸得到消息,就不是一块地能解决的事了。”
我睁开眼睛,天还没全亮,门口透进来客厅的光,郑敖站在客厅里,背对着卧室,似乎在穿衣服。
我按亮了卧室的灯。
客厅里说话的声音小了下去,卧室门被推开了。
郑敖已经穿了一件白衬衫,正在套西装外套,他的身材穿上衣服显瘦,好在肩宽腰窄,也撑得起来。
“我助理来给我送衣服。”他理好西装领子:“我天亮要去开个会。”
“吃早餐了吗?”我问他。
“路上再吃。”他扣好纽扣,背后的助理似乎递了手机过来,有电话,他伸手接了,翘着嘴角,朝我做了个告别的手势,一边讲电话一边匆匆走了出去。
我没了再睡的心情,拿起床头的书来看。
就算我不清楚他们这些事,也知道郑家最近似乎有大动作。如今关映在家养病,郑野狐那个人,就和他的名字一样,是狐狸一样的人,他不说,谁也看不出来他想做什么。
我只是担心郑敖。
他们这些事,归根结底,都是权力和利益之争,学法的都知道,有多大利益,就有多大风险,利益越大,暗中窥视的人也越强大。他们这些家族看起来你来我往一团和气,事实上,有一天哪一派忽然倒了,千金子沦为阶下囚,也不是不可能。
可是他是郑敖,郑家三代单传的独子,他生在这里,长在这里,连根都扎在这里。
他有他的利爪,也有他要厮杀的东西。
我却连看都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