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是老样子,白色休闲衫,黑色牛仔裤。
若说岁月时间这玩意儿,当真是不太公平。
这几年的繁重琐碎将我折磨的越发黄脸婆,倒是把他打磨的越来越细致,还如那个清纯的大学男孩丝毫未变。
所以他捧着我脸,为我擦拭眼泪时,我还告诉自己这眼泪只是伤怀老去。
我退后了两步,与他拉开距离,强忍眼泪问他:“你来干什么,砸场子吗?”
他唇边牵着一抹淡笑,溶在玻璃窗外的阳光里,有些醉人:“恐怕被你说中了。”
他伸手来捉住我的手腕,我看见他中指上还戴着我们一起买的银对戒。
我那枚封在日记里大约已经氧化的黯淡无光了,他这枚依旧如新。我还知道里面刻着“亦霖爱晴爽,不爱死全家”。
他一边牵着我往外走,一边说:“不过你只说中一半。砸场子只是顺路,我来主要是为了抢你走。”
此时我的脑子早已一片空白,本能的跟随着他的步子,一步一步的远离我的新郎,也是我已经相恋六年的男友,那个用房产证买我的男人。
“晴爽……”
我好像听见何落在身后呐呐的喊我名字,声音很小,却让人心疼。我蓦地停住脚步,回头望了望他。
他一只手里还拿着要为我戴上的钻戒,另一只手向我伸出,“回来吧。”,短短三个字,他竟哽咽到说不清晰。
我站在教堂的红毯中央,一边是大门,门外阳光晴好雀跃,但充满未知。
一边是神父的讲堂,光线沉闷昏暗,却安全可靠。
我在这两种选择之间被折磨,早就不是一朝一夕。
只是如今这道选择题,再也不能凭着任性去空白,然后坐拥两个选项。
纠缠与被纠缠、奋斗与失败、不见光的深情与*的背叛。
终于,回不去的那些荒唐,还是要拿出来,放在这讨人厌的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