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逃跑的方向是西北,而此时,远远地已经能听到爆裂急促的马蹄声传来,远处有烟尘漫天而起。一个闯军回头看了一眼,而后便赶紧转过身来,疯狂的踢打着胯下的战马,口中大骂道:“入他娘的,这些官兵来的真快啊!还让不让人活,他们都不睡觉的么?”
他旁边一个似乎是军官模样的闯军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骂道:“就你他娘的话多,给老子闭上你的鸟嘴,赶紧赶路才是正理!若是让那些狗官兵追上,自己知道是什么下场!”
那闯军被他训斥了一通,立刻乖乖的不敢话了,闭上嘴只是打马向前。
这支惶惶如丧家之犬的队伍急匆匆的朝前奔去,而他们的前方正是湫头镇。
他们仓仓惶惶的离开了这个昨天晚上刚刚扎下的营地,有些辎重家当甚至就直接扔在这儿,因为仓促之间实在是没法带了,若是戴上这玩意儿,那不定就会耽搁时间,被曹文诏的人马给追上。因为这些东西把自家的命送上,那可就太不值得了。
他们离开这里之后,约摸一盏茶多一儿的时间,便有一大队兵马来到了这里。这一队兵马人数足有两三千之多,远远望去,铺在整个原野上一望无际,遮天盖地,让人瞧了便是心肝震颤。
他们全部都是骑兵,一个个还都颇为精锐,身上战甲,手中兵器,腰间双插,一应俱全。看旗帜,他们乃是明军。
而在这支队伍中,又有一支格外精锐的队伍,不但人身上披着战甲,连战马身上都披着。不过人披的并非重甲,而是青布铁甲,战马上面披的则是棉甲。他们手中的武器也不是如其他骑兵一般的腰刀,而都是长矛。只不过这长矛比之明军通常用的长矛,要有了些变化。长度更长了,达到了足足一丈五六尺之多,而粗度也增加了一圈,看上去便是颇为骇人,威力想必不。这支人马大约有一百二三十人,很明显,他们是作为介乎于轻骑兵和重骑兵之间的。
要是重骑兵吧,那防御力和铠甲坚固程度以及冲击力还到不了那个份儿上,但是呢,论铠甲坚固程度和短距离的冲击力,又比轻骑兵要强得多,而同时机动性又要比重骑兵好。
就连他们乘坐的战马,也并非是蒙古马,而是体型要稍微大出一些的河曲马。一般来河曲马比蒙古马要高上那么一儿,体型也要大一圈,承重能力更好些。他们身上的铠青布铁甲比其他骑兵身上的棉甲要重一些,再加上马甲的重量,这些战马驮载的重量比其他的战马多出四五十斤。
这支骑兵便是曹文诏手下的王牌,每每跟敌人野外浪战之时,若是骑兵居多,强势压来,他便用轻骑兵缠战,而后用这一支骑兵冲击敌人侧翼。而若是敌人以步卒居多,结成阵型,严密防御,他便是先用轻骑兵远远射击,杀伤敌人,若敌人混乱,则有机可趁。若敌人不乱,则是用这支近乎于重骑兵的队伍为前锋,组成一个巨大的锋矢阵,用他们为箭头,去刺穿敌人,将敌人击溃。
这支队伍刚刚组建的时候,足有三百人之多,后来经过跟义军的连番大战,现在已经只剩下这儿人了。不过留存下来的都是精锐,一个个儿强悍无比,都是能够以一敌三敌五的角色。
这些人是他手下最精锐的一支骑兵,同时也是他的亲兵。
被他们簇拥在中间的,乃是一个高大魁梧的汉子,他赫然便是曹文诏。
曹文诏今年三十二三上下,身形高瘦,面色彪悍,眉宇间子带着一股戾气,似乎一言不合便要拔刀杀人一般。被他瞪上一眼,便让人心里一个哆嗦。
他神色间也透着掩不住的疲惫,眼中布满血丝,脸又黑又瘦,风尘朴朴,显然这段时间苦追了那一支义军,也是让他受了不少罪。但他眼中却是透着兴奋和激动的光芒,因为他和前面那支义军的距离已经越来越近了。眼瞅着今日再加上一把劲儿,应该就能将对方追上。
那支义军足有上千人之多,而且都是骑兵,可见乃是逆贼之中的精锐,若是将他们全歼,则功劳不。
曹文诏招招手道:“拿地图来。”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