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金牛城会盟(下)
七十二、金牛城会盟(下)
农民用镰刀收获庄稼,牧民用刀箭收割头颅。
按照古老的惯例,每当秋高马肥的时候,这片草原上的游牧民族都会发动战争。 既是为了在过年之前捞取一笔外快,也是为了淘汰消耗掉难以供养的多余人口。 虽然非常残酷,但却很是必要。
小部落无法承担远征的给养,只能与自己的穷邻居相互残杀;大部落则会南下入侵月亮湖沿岸地区,劫掠那里相对富庶的村镇城邦;如果谁能成为这片高原的主宰者,以及所有印加人的领头羊,那么他就会集结大军杀出麻麻里河大峡谷,进入那片物产丰富的热带雨林,为久困于寒苦之地的同胞们猎取财富、荣耀、土地和奴隶。
而现在,高山之王特库姆塞已经主宰这个国度二十多年了。 尽管因为前段时间接连惨败的缘故,他的王冠一度摇摇欲坠,但是随着三十多万精灵军在一日内彻底覆没的消息传来,一切反对的声音都在刹那间化作了泡沫,消失得无影无踪。
于是,就和过去几十年间一样,一支庞大的军队在这秋日的草原上被集结起来,无数的帐篷如同朵朵白云,如林的旌旗几乎要遮住蓝天,而那些兵器和甲胄上闪烁着的寒光,更是比阳光还要刺眼。 代表王室权威的黑鹰战旗被竖立在每一支队伍的最前列,迎着北方雪山上吹来地朔风。 猎猎招展。
在这漫无边际的大军之中,一名略微有些驼背的华服老人背着双手,不紧不慢地踱着步。 凡是他所到之处,无论是多么强壮的勇士,都会俯首帖耳,如同绵羊一般温顺;凡是被他目光触及的地方,无论是再怎样桀骜不训的部落。 都会敬畏地发出欢呼。
他便是特库姆塞,统治这片土地的王者。
现在。 特库姆塞感觉自己正处于一生中最为光辉地时刻。 纠缠一生的强敌已经崩溃,成千上万地勇士俯首效忠,而高原外面那片辽阔富饶的土地,更是已经被暴力拆迁掉了墙壁和大门,只等着他去入住。 在如此美好的憧憬之下,这位年迈的君王再一次精神焕发,仿佛一头矫健的雄狮。 体内时刻充满了用不完的精力。 虽然由于年纪的关系,已经不可能将之发泄在女人肚皮上,但至少还可以将之发泄到夙敌头上。
他走过一个个打着不同旗帜地队列,享受着战士们崇拜而敬畏的目光,并且时不时矜持地举起马鞭回礼。 最后,特库姆塞登上了营地中央一座临时搭建起的高台,从怀里摸出一根卷轴,启动储存在里面的扩音魔法。 故作威严地清了清嗓子,开始发布例行的演讲。
“诸位可敬的先生们,诸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勇士们,我非常高兴能够看到你们汇聚在我的旗帜下,分享这次伟大远征地光荣!在这里,我首先要感谢你们的信任与支持……”
与所有形式远多于实质的万人大会一样。 尽管特库姆塞预先搭建了高台,又从菲里手中搞到了几个性能不错的扩音魔法卷轴。 但依然只有大约三分之一的人看得见又听得见,还有三分之一的人能看见却不能听见,至于最后那三分之一地人,干脆是既看不见又听不见,只能缩在营帐里发呆起哄。
不过,有那么几位看客倒是很悠闲地漂浮在半空中,一边品尝着精美的茶点,一边用颇为挑剔的眼光对着下面的大军品头论足,就是所处的环境实在太拥挤了一些……三个人挤在一具施加了漂浮术的单人棺材里。 还要塞进去茶几和靠垫。 能不挤吗?
“这完全就是最典型的中世纪军队,一帮毫无纪律的乌合之众。 ”吸血鬼女教授蕾贝卡很不客气地说道。 同时往嘴里塞了一片杏仁饼干,“骑兵在战斗时的冲击力和组织力水平,大概能和野牛群看齐。 至于步兵,能做到和兔子群一样就不错了。 ”
“兔子群?全都逃了还能算不错?”蕾妮很困惑地问道。
“总比疯狗群好,一小部分咆哮着冲上去发动自杀性突击,另外的一大半人则回过头来反咬你一口!”蕾贝卡叹息着回答,“在卡尔萨斯留给我地记忆里,耐色瑞尔第一帝国末期地军队,差不多就是这种样子。 上战场之前拼命勒索开拔费,上战场之后一打就垮,为了逃跑甚至经常将长官杀掉。 接下来还会抢在敌军之前,把即将沦陷的地区统统劫掠和屠杀一遍,美其名曰‘坚壁清野’。 对于帝国人民来说,本国军队往往比费林魔葵更加可恶呢!”
她伸出一只纤细地玉手,朝下面那些散落得乱七八糟,仿佛雨后蘑菇般丛生的大小帐篷遥遥一指,“不过,这些印加人似乎对战争有着相反的观点。 瞧瞧,预定安置两万士兵的营区里,却足足塞进去了五万人都不止,他们当这是打仗还是搬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