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守旧势力的暗中煽动,西方教会除了四处传教之外,同时也会兴医办学、提倡破除陋习,如女子缠足纳妾、传播新思想,如宪政、**,这样不可避免的就和守旧势力积累仇恨,另外,也和19世纪末期,华北地区遭受自然灾害有着密切关系。
义和团分为几个组织,1、白莲教,2、大刀会,3、乡团,4、拳会。
义和团的成分极为复杂,既有贫苦农民、手工业者、城市贫民、小商贩和运输工人等下层人民,也有部分绿营官军、富绅甚至部分王公贵族,后期也混杂进了不少流氓无赖,“上自王公卿相,下至娼优隶卒,几乎无人不团!”。
但是这样也使得义和团的组织极为松散,不利于集中力量打击敌人,义和团内部又可分为官团,私团与假团。
官团是指接受晚清政府的招抚,向晚清政府挂号,接受清廷官员的统率,领取一定的粮饷,所以官团得到了晚清政府的承认,听从其调遣,间接承认官团是晚清政府控制的义和团。
私团则大多系团民自发组织起来的队伍,带有很大的独立性,自行从事灭洋斗争。
假团,就非常复杂了,一般说来,义和团是一个几乎人人可以加入的松散组织,但实际上,有很多义和团组织被晚清政府以伪团,假团的名义镇压。
在假团中分有两种情况,一、是不服从晚清政府的统治并对其构成威胁,因而被用作消灭、镇压的借口,二、是部分不良分子,甚至教民假扮进入义和团,随后横行不法。
但是义和团有自己的一套严格纪律,比如官方义和团就颁发了十条团规,如“毋贪财、毋好色、毋违父母命、毋犯朝廷法,杀洋人、灭赃官,行于市必俯首,不可左右顾,遇同道则合等”。
这些戒规在义和团发展的初期得到了较好的遵守,他们既不图名,又不为利,奋不顾身,置性命于战场,不约而同,万众一心,只仇杀洋人与奉教之人,并不伤害一般的良民,以此而论,似是仗义!
但是到了后期,义和团纪律败坏,城中日焚劫,火光连日夜,只要是他们看得不顺眼的人,都指为教民,全家皆尽,死者十数万人,杀人之后则刀矛并下,致人肌体分裂,婴儿生未足月,亦杀!
投pk票支持作者获赠积分和k豆